索 引 号 sm02115-3000-2018-00013 文号元农〔2018〕225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9-11
标题 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局 三明市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和农民田间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局三明市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和农民田间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5-3000-2018-00013
文号 元农〔2018〕225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9-11
标题 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局 三明市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和农民田间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局三明市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和农民田间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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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局 三明市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和农民田间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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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18年计划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个、农民田间学校2个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40个。现将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含种植业和畜牧业)遴选要求
    (一)示范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1.产业在三元区辖区内并已在工商局正式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
    3.要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发挥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作用;
    4.示范基地需推广3项以上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5.履行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相关要求。
    (二)示范基地规模
    产业基地规模在连片50亩以上、畜牧产业存栏1000头以上。
    (三)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申报者向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水产站提出申请,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由乡镇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局,由农业局遴选认定并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
    (四)示范基地补助
    1.补助标准:按照省厅方案要求实施,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每个示范基地补助5万元。
    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3.补助方式:后补助。
    二、农民田间学校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特色产业村等以农业种植、养殖、加工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以及农民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办农民田间学校,提高农民在种植、养殖、加工、生产、销售、流通等整个农业生产产业链条上的技术技能水平,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
    (二)农民田间学校应具备的条件
    农民田间学校以农民为中心,田间为课堂,灵活采取多种教学工具和方法,培养农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每所田间学校按照“五个一”标准建设(一个技术小组、一名辅导员、一批示范主体、一片试验田、一个宣传栏),组织培训、交流观摩6次以上。
    (三)遴选程序
    农民田间学校向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水产站提出申请(附件3),由乡镇统一上报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遴选认定并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统一悬挂“农民田间学校”标识标牌。
    (四)农民田间学校补助
    1.补助标准:按照省厅方案要求实施,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每个田间学校2万元。
    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平台,配备电脑及系统软件、投影仪、音像、桌椅等培训器材。
    3.补助方式:后补助。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区遴选140个(含畜牧业)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科技示范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植、养殖水平较高,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能够积极配合农技人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
    4.积极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由农户自愿申请,填写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附件4),农户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经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在所在乡镇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三元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遴选认定并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
    1.补助标准:每个示范主体补助600元,
    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化补助。
    3.补助方式:报销。
    四、时间要求
    请申报者在2018年9月17日前向所在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递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各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三元区农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丹,联系电话:5169476。
    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材料目录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3.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
         4.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局 三明市三元区财政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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