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审批流程

概述

民办幼儿园的设立。

申请对象

集体办学前教育机构是指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利用集体所有的资产和经费所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本办法中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公民个人、非国有企业、非集体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用非国有资产、非集体所有资产和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

享受补贴(待遇)

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

申请说明

线下办理。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筹设批准文书、申请办学报告。

2.筹设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办学章程、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筹设期间情况。

3.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印复件。

6.聘用教师提供教职工花名册,身份证、教师证,毕业证,健康证及复印件。

7.聘用校园长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校园长任职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及复印件。

8.办学场地产权(房屋租赁合同)。

9.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10.办学申请登记表格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1.筹设批准文书、申请办学报告。

2.筹设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办学章程、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筹设期间情况。

3.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印复件。

6.聘用教师提供教职工花名册,身份证、教师证,毕业证,健康证及复印件。

7.聘用校园长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校园长任职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及复印件。

8.办学场地产权(房屋租赁合同)。

9.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10.办学申请登记表格材料。

二、材料审核:

1.筹设批准文书、申请办学报告。

2.筹设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办学章程、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筹设期间情况。

3.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印复件。

6.聘用教师提供教职工花名册,身份证、教师证,毕业证,健康证及复印件。

7.聘用校园长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校园长任职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及复印件。

8.办学场地产权(房屋租赁合同)。

9.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10.办学申请登记表格材料。

三、现场核查:

1.园舍应坚固、安全、适用。幼儿园内无隐患,周围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建立安全疏散通道。

2.设有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且通风、干燥、光线充足,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3.有安全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达1.5平方米以上,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4.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作息制度、岗位责任制、卫生保健、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

5.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7.形成审核评议意见,提请局务会研究。

四、会议研究:

1.局务会根据审核评议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设置标准规定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会议决定。

2.对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局务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五、审批办理:

1.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

2.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

常见问题

1.举办幼儿园的条件是什么?

答:园舍应坚固、安全、适用。幼儿园内无隐患,周围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建立安全疏散通道。

2.幼儿园的面积有什么要求:

答:设有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且通风、干燥、光线充足,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有安全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达1.5平方米以上,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3.对消防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3班及以下规模幼儿园可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应有防护设施。3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

办理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东安新村72幢501室。

相关事情

1.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

2.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

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3.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

4.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首页 收藏 取消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微博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