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三元区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10-07 16:34 来源:三元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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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统计站、局各股(室、中心):

    现将《2023年三元区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三元区统计局

                                2023107

 


2023年三元区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三元区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有关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及《监督意见》的情况及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情况。

(二)有关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恪守统计“四条红线”,是否存在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是否存在瞒案不报现象,是否存在泄漏统计调查对象的单项资料和个人信息等现象。

(三)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和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包括是否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依法建立统计台账、保存原始记录;是否自觉支持、配合各种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是否按制度要求独立、真实上报有关统计资料,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等。

二、检查对象的确定

2023年全区乡镇(街道)按四分之一比例,重点对徐碧街道、富兴堡街道、莘口村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有关规定,原则上对3个乡镇各辖区内企业各抽取6家,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检查的组织: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

检查的方式:统计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有关材料和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查看统计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检查的时间:202310月开始,1130日前结束。

、有关注意事项

(一)区统计局各有关专业要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及法定程序,遵循检查从严、处罚适当,贵在坚持、重在整改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开展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发现有轻微统计违法行为的,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违法情节较重的,经调查取证后,立案查处。

(二)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应当严格按照统计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禁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树立政府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良好形象。

(三)今年被抽中开展统计监督检查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应全力配合区统计局开展工作,做好自查和区局监督检查的上传下达,按统计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得阻挠或干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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