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药品打假志愿者队伍暨药品安全普法联盟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社会共治水平,营造全民普法氛围,经研究决定组建以专业服务团队和人员组成的药品打假志愿者队伍暨药品安全普法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为确保组建及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宁 局长
副组长:张蕾 药品安全总监
成 员:张婷玲 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陈维闽 政策法规股股长
李思军 执法稽查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指导志愿者队伍工作,政策法规股、执法稽查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打假、普法范围和职责
药品打假志愿者在行使职责中严格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责,其具有严密的组织性、严肃的纪律性、相对的专业性和行政监管的辅助性。
(一)打假范围
1.药品:生产环节;药品经营环节;药品使用环节。
2.化妆品:化妆品生产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化妆品使用环节(洗浴、美容美发场所、婚纱影楼)。
3.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医疗机构、检验场所)。
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宣传:在所有媒体及各种讲座、宣传品中违法违规行为。
(二)普法范围
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及药品安全知识。
(三)志愿者职责
1.学习掌握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
2.积极开展宣传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
3.了解掌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动态;
4.及时收集药品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等信息;
5.参与市场监管部门整顿辖区内药品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各项打假活动等;
6.参加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打假水平;
7.对发现涉及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
8.深入基层收集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完成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志愿者的奖励和工作纪律
(一)奖励
对打假成绩突出者向推荐单位通报表扬。
(二)志愿者纪律
1.依法依规在授权范围内履行打假志愿者职责,不越权监督。
2.履职中按职责和范围的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证据。
3.不得收受监管对象任何好处;不得通过各种关系为监管相对人说情。
4.不以志愿者组织名义进行商业活动或为己牟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组建药品打假志愿者队伍暨普法联盟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荐单位要对志愿者参与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切实发挥作用。组建打假志愿者队伍暨普法联盟,是探索药品打假监管体制的创新,旨在有效动员和组织全市各界社会力量参与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行为,要组织好、调动好,发挥好打假志愿者和普法联盟成员的积极性。
附件:药品打假志愿者队伍暨药品安全普法联盟成员名单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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