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补办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补办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2017〕48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股
审批机构: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股
申请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生产、包装、贮存等固定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清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必要的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和工具容器洗刷消毒、人员盥洗、垃圾存放等卫生设施;
3.生产流程符合保障食品安全要求;
4.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5.具备感官、净含量等项目的检测能力;
申请材料:
1、《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补办申请书》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复印件。上述申请材料由登记机关自行打印并存档。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组织现场检查——审核——审批——发证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 http://gsj.fujian.gov.cn/
填表示例:http://gsj.fujian.gov.cn/
投诉电话: 12345
咨询电话:0598-833750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3:00-6:00)
办公地址:三元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元区沙洲新村33号二楼)
乘车路线:公交直达线路:乘坐4路、D11路、19路、20路、22路、36路、D39路、59路、D59路公交车到沙洲农贸站点,下车往河边走约50米
状态查询:0598-8337501
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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