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3-09-21 09:20 来源:三元区人社局
| | | |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配合区委人才办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实施。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有关案件,指导全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订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

  (九)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区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制度,综合管理全区政府表彰奖励惩戒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厅局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区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三元区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2.区商务局牵头并会同区政府办公室、三元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建立有关境外劳务人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共同促进境外就业发展,协调处理境外劳务突发事件。

  3.关于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认定取得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违法生产、非法挂靠、一证多井、落后生产能力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井,加强对地方煤矿企业安全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及时依法查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矿井依法作出停产整顿、停止施工的指令;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认定非法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加强煤矿采矿秩序的监管,及时对非法开采组织鉴定,及时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和指导、协调、督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三元公安分局负责加强对煤矿企业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的监管,严禁向非法煤矿批供民爆物品;对停产整顿的矿井根据整改需要实行限量供应民爆物品;负责维护矿井关闭现场秩序,收缴关闭矿井民爆物品,注销民爆器材准用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法查处煤矿企业非法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严禁强令劳动者超时限作业,严禁妇女从事井下作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煤矿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证无照经营的煤矿企业。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和审批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清理、评估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任务落实及普法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依法拟订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

  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卫生健康、综治、精神文明、督查、信访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效能建设、绩效评估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12345诉求件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局域网、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人事等信息数据库管理。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编制本局各项经费预决算,监督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党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人:曾寿荣,联系电话:0598-8300585)

  (二)就业和失业保险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群体(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就业管理政策。落实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拟订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检查评估,负责毕业生就业项目的规划、协调和管理。

  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综合管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制度,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依法监督就业、人才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具体承担三明市三元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余添水,联系电话:0598-8033956)

  (三)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挂工伤认定室)。综合管理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城乡养老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退休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

  负责对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国家、省、市政策的行政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管理制度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负责管理。组织实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或协助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全区工伤认定管理及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伤保险配套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对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国家、省、市政策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人:乐南英,联系电话:0598-8306038)

  (四)劳动关系和监察股。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审核区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有关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全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和实施“黑名单”等惩戒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拟订相关政策及实施规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受理并承办区本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全区仲裁员和调解员资格管理,负责选聘、管理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具体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人:黄建松,联系电话:0598-8957662)

  (五)工资福利与退休股。具体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区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综合管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拟订考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府部门业务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与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按权限负责以国家、省、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协调组织以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厅局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贯彻执行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政策,负责惩戒工作综合指导和处分决定备案工作。(负责人:郑红,联系电话:0598-8253589)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指导、监督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担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分工承办人才引进有关事宜,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及工勤人员流动有关事宜。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各项人才津贴发放的审核支付工作。

  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回国来我区定居专家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考察、休假和专家联系、服务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组织实施国外相关人员的工作许可。

  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和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人员聘用备案事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库建设。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建系列(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库),并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协助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组织管理。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负责人:陈欢,联系电话:0598-8308880)

  三、单位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施泽斌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主楼一、二层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六、办公室电话:0598-8300590

  七、邮政编码:36500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