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民政局关于四路社区更名为沪明社区地名更名的公告

日期:2023-05-10 15:31 来源:三元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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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规定,现将2023年4月25日经三元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地名予以公告。

附件:地名公告一览表(2023年第1号)

三元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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