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齿轮箱厂生活区及东侧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修改稿)通告(元政地〔2025〕55号)
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三元区人民政府拟征收三元区陈大齿轮箱厂生活区及东侧地块征收红线范围内上的房屋(详见征收红线示意图),我区已于2024年1月 10日至2024年2月9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等规定,将《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齿轮箱厂生活区及东侧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和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公示期,共征集到意见一条:被征收人要求新增评估方式来确认异地安置房面积,即,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对被征收人的土地、房屋进行评估,再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分别出具的土地、房屋评估总价值和异地安置房源的市场评估价值,通过计算进而可确认被征收人可异地安置面积。
针对以上意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区房屋征收部门对《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齿轮箱厂生活区及东侧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补充完善,现将补充完善后的《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齿轮箱厂生活区及东侧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修改稿)》予以公布。
附件: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齿轮箱厂生活区及东侧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修改稿)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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