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告知书(牡丹新村13、46幢地块,三明宾馆)

日期:2023-11-28 17:00 来源:三元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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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三明宾馆五星级酒店建设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0972号)和《关于三明宾馆、三明市商业集团牡丹新村17幢旧房改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明政地〔2009207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区依法和谐征迁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发三元区牡丹新村13幢、46幢征迁任务的通知》要求,需对三明宾馆北侧牡丹新村13幢、46幢两幢原职工房改房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项目:牡丹新村13幢、46幢地块

二、征收范围:牡丹新村13幢、46幢地块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具体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三明市三元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电话:0598-8309636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房屋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不得进行房屋产权交易、变更、抵押、典当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六、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应当自2023121日之前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50%以上被征收人签名确认以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房屋征收部门;若在此期限内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于202312410时在三元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会议室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选定。被征收人参与抽签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附件:1.三元区牡丹新村13幢、46幢拟征收红线示意图

2.三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名单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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