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元区小蕉小学南侧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日期:2023-06-10 23:52 来源:三元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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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元区小蕉小学南侧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

一、房屋征收范围:三元区小蕉小学南侧地块项目范围内所有房屋(见附件1)。

二、房屋征收部门: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三明市三元区列西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2023610日至2023810日。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征收范围红线图;

      2.三元区小蕉小学南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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