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元区台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日期:2020-04-07 16:47 来源:三元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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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三元区台江路10号3幢、4幢、14幢、15幢、原台江路12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共征收房屋约119套(个人住宅78套、公房住宅41套),建筑面积约7000㎡。(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区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三元区台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明政文〔2011〕9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细则的通知》(明政办〔2018〕10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日。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6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项目指挥部,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提交地址:三元区工业南路21号(活动板房)
    联系人:周茂益、潘佳慧
    联系电话:13806975215、0598-8309636。
    特此通告。

附件:三元区台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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