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三元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6〕74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通知》(明财农指〔2026〕13号)文件精神,结合三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上级下达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17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50人。
二、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农机作业服务质量提升两大核心任务,把专业农机手队伍培育作为重要着力点,聚焦机械化赋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环节组织实施培训,突出实操教学,持续提升农机手实操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组织开展联合收割机驾驶技能专题培训班。
三、资金使用
(一)补助标准与范围。高素质农民培训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450元。培育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各环节必须费用和验收费用,不能用于农业农村局工作支出或其他农民教育培训支出。农业农村局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费补贴、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本级业务经费支出的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二)验收支付。区农业农村局督促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台账明晰,加强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准确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高素质农民培训费用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三)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
四、组织实施
(一)遴选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培育政策信息的宣传,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
(二)提升培育质效。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培育实施机构。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精准设计培训课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覆盖所有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因地制宜创新培训方式,规范教材、师资、实训观摩场所选取,积极吸纳农技推广专家、科研院校骨干教师组建理论授课师资队伍,选聘本地“田秀才”“土专家”、种养能手、产业带头人充实实践教学力量。强化到生产一线开展实操训练,扎实做好实践教学。严把教材选用审核关口,选用规范优质教材。
(三)强化过程管理。严格审核培训班开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对象,按要求签订项目合同服务协议。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盯紧课程、学时、师资、学员等信息常态化日常监管。
(四)做好跟踪总结。培育机构培育任务完成后,要持续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对接、发展帮扶等跟踪服务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并做好跟踪服务记录。要及时总结培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与各级主流媒体对接,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表:
三元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计划安排表
|
培训类型 |
培训人数 |
培训天数 |
补助标准 (人/天/元) |
资金安排 (万元) |
|
联合收割机驾驶技能专题培训班 |
50 |
8 |
425 |
17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