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基层水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
各项目区经过遴选确定的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补助内容
渔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用于基地购买集成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渔药、新机具等所需的生产投入品(饲料、饵料)、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标识牌制作、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开展现场观摩、基地负责人或技术员参加培训和技术指导培训等。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用于示范推广渔业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生产设施设备和生产材料等。
(三)补助标准
每个二类示范基地补助6万元;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不超过1000元。
(四)申报程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在确定项目按要求建成,并经专家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给有关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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