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的公示
为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病害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拟发放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
一、补贴文件依据
1.《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2〕27号)。
2.《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5号)。
二、补贴标准
病害猪损失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80元/头。
三、补贴期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四、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
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公示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98-8336755(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0598-8318836(三元区动物卫生技术中心)
附件:三元区2024年1月至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分配表
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
三元区2024年1月至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头、万元
序号 |
补助企业 |
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头数 |
病害猪损失 补贴头数 |
省级以上 补助资金 |
市级财政 补助资金 |
区级财政 补助资金 |
合计补助 |
1 |
三明市食品集团市区牲畜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
353 |
245 |
15.70 |
3.03 |
3.70 |
22.42 |
2 |
福建省江南农庄食品 有限公司 |
161 |
61 |
4.32 |
0.83 |
1.02 |
6.17 |
3 |
三明市欣源农副产品 工贸有限公司 |
96 |
96 |
5.91 |
1.14 |
1.39 |
8.45 |
合计 |
610 |
402 |
25.93 |
5.00 |
6.11 |
37.04 |
注: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处理头数*80+损失头数*800)*0.7;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处理头数*80+损失头数*800)*0.135;
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处理头数*80+损失头数*800)*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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