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5-04-10 10:10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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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我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拟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

一、补助文件依据

《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23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3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5号)

二、补助标准

省级以上财政补助70元/头,区级财政补助10元/头。

三、补助期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四、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详见下表)单位:头、元

序号

养殖场(小区)名称

病死猪无害化                         处理数量

省级以上             补助金额

区级财政           补助金额

合计补助

1

三明市三元区长欣畜牧养殖场

6

420

60

480

2

三明市明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2486

174020

24860

198880

3

福建省三明市吉口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1932

135240

19320

154560

4

福建省合鑫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208

14560

2080

16640

5

合计

4632

324240

46320

370560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公示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98-8318836。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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