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元区种粮补助政策

日期:2025-04-02 15:17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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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激发农民种粮热情,切实稳定粮食生产根基,依据《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闽农综〔2021〕78号)、《规模种植双季早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规模抛荒耕地复垦种粮补助实施方案》(明农办〔2025〕10号)以及《2025年三元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元农规〔2025〕2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现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种粮补助政策相关事宜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5年三元区种粮补助政策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

(联系人:陈礼鹏        联系方式:0598-8279206)

 

 

附件:2025年三元区种粮补助政策

 

政策一

补贴名称

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

种植单季稻补助

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同一地块只能由一个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相关要求

规模种植双季稻

补助

对同一地块(相对连片即可)连作种植早稻、晚稻面积都超过30亩(含30亩)的,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补助。

每亩最高200元

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

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含)以上的,按实际面积给予补助。

每亩最高100元

申报流程

由本人向所在村报送,经过实地测量、登记、公示、汇总后,由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户上报总亩数进行分配补贴金额。

*此项政策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政策二

补贴名称

规模种植双季早稻补助

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同一地块只能由一个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相关要求

同一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即可)种植早稻并连作晚稻面积50亩(含50亩)以上

晚稻面积大于或等于早稻面积,按早稻面积确认双季早稻面积给予补助。

每亩最高

100元

晚稻面积小于早稻面积,按晚稻面积确认双季早稻面积给予补助。

每亩最高

100元

申报流程

由本人联系各组小组长,经过实地测量、登记、公示、汇总后,由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户上报总亩数进行分配补贴金额。

*此项政策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政策三

补贴名称

撂荒复垦种粮补助

补贴对象

新复垦种粮面积在1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包括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相关要求

复垦种植水稻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种植3年以上。

一次性补贴每亩600元

复垦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种植3年以上。

一次性补贴每亩400元

申报流程

参照往年,一般于每年7至8月开始上报,由本人向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申报备案(留存撂荒耕地复垦复耕前、复垦复耕时、复垦复耕后的耕地情况照片),经过复垦复耕地确认、验收后,拨付补贴资金。

*此项政策不与其他撂荒地复垦种粮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政策四

补贴名称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

拥有耕地承包权,种植粮食、蔬菜等作物的农民、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1.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2.承包方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发生变动等,不影响承包合同效力的,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等信息,继续享受补贴。3.承包方整户消亡的,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之前,由该地块实际种植者享受补贴直至村集体收回承包权。4.承包方身份虽已转变但实际拥有耕地承包权或承包权益,且耕种土地符合条件的享受补贴。)

不补范围

①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②林地(果园、林业苗圃)。③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④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⑤达不到耕作标准的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⑥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⑦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

申报流程

参照往年,一般于每年3至4月开始摸底上报,由本人联系各组小组长,经过实地测量、登记、公示、汇总后,由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补贴金额

2025年上级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65万元,补贴标准根据全区的补贴资金总量和区级核定的享受地力保护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区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种粮大户(包括个体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粮食企业等)还可享受叠加补助,叠加补助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其中种植粮食在30亩(含)-100亩的,每亩给予60元奖励补贴;种植粮食在100亩及以上的,每亩给予80元奖励补贴;种植再生稻30亩及以上的,另外每亩补贴催芽肥20元。

*此项政策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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