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一、政策公开
(一)补助对象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对象为辖区内开展项目建设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
1.现代农业博览园项目。建设农业科技展示、农业科普教育、农业文化展示、优质农产品展示、培训生态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现代农业休闲主题公园。
2.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建设集科技研发、产品研发、试验示范、集约生产、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与加工基地,重点发展基质栽培、水肥一体化、智能温控、物联网管理的高效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3.休闲观光农业项目。依托市区自然资源、农业资源、旅游资源,文化资源,发展集生产、体验、观光、休闲、健身、度假、康养及民俗展示为一体的休闲农业。
(三)补助标准
市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按照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单个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1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具备条件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均应达到初步设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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