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今日起实施

日期:2022-07-01 16:39 来源: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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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是三明市首部针对环城山体保护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于2021年8月27日经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2日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立足三元区环城山体生态保护实际,聚焦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生态功能退化、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明确保护范围、分级管控、修复治理、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其保护范围由环城山体保护规划确定,涵盖虎头山、三钢后山、文笔山等中心城区周边山体,实行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分级保护。

    条例确立“保护为主、生态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厘清市、区政府及部门职责,明确自然资源部门统一监管,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协同履职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同时,明确挖砂取土、毁林开垦、野外用火等禁止性行为,并要求建设项目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此外,条例从严设定法律责任,对擅自损坏保护标识、未开展地灾评估、造成的地质灾害或者水土流失不进行修复治理等违法行为增设处罚条款,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该条例的出台,是三明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一区六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三元区环城山体生态保护、人居环境优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实现山城共生的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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