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第00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邓天华、范堂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瑞云山花海土地利用效益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疏堵结合、规范停车秩序的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结合我局职责,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瑞云山花海周边区域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您提出的充分利用瑞云山风景区周边闲置土地规划建设生态停车场的建议,在规划层面总体可行,后续需结合具体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安排予以落实。根据市政府批复的《瑞云智慧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瑞云山花海周边区域当前主要安排了公交场站用地,暂未单独设置社会停车场用地。因此,我局建议短期内先行通过交通监控设施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同时由属地(陈大镇或大源村)牵头,结合瑞云山景区实际车流量,尽快开展停车需求测算,确需增加社会停车场用地的,我局将主动指导用地单位,开展控规编制,并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和规划保障支持。
分办单位领导:韩国洪
单位联系人:林永辉
联系电话:13950959573
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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