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第01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丽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电费纳入财政补助的建议》(第014号)收悉。我局主要负责集镇本点生活污水处理治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民生工程。集镇本点生活污水处理是区域污水治理的重要环节,其长效稳定运行,直接关系集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改善,以及前期治理工程成效的巩固。您提出将运行电费纳入财政补助的建议,精准契合当前集镇污水处理站运维实际,对破解资金瓶颈、保障设施持续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结合集镇本点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实际,目前电费已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具体执行方式为:每季度运维费用扣除电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区财政各承担50%。该模式已将电费纳入运维资金统筹保障,通过财政补助与乡镇配套相结合,有效缓解了集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电费压力。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职责,持续强化集镇本点生活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和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密切跟踪上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及资金支持导向,结合集镇运行实际,持续优化电费补助等运维保障举措,全力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长效运行,不断巩固治理成效,为改善集镇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感谢您对农村(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和意见。
分办单位领导:张高峰
单位联系人:林雪燕
联系电话:0598-8091881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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