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区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第06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6-05-11 08:33 来源:三元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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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荣、陈礼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三元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小区治理格局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三元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建议中提及的问题和建议针对性强,是一份很好的建议案。针对您建议案中提及的问题,我局作为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物业服务,收费公开透明

  1、物业小区收取物业服务费目前属于市场调节价,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约定收费标准、收费内容、服务标准等相关内容。有关空置房物业收费标准,目前福建省并无减免空置房物业费相关政策。

  2、公共收益公开透明

  在梳理现有物业领域机制的基础上,结合“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修订完善了《三元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2025年以来,累计推动解决各类问题1700件,其中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40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460件,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0条。目前全区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专户设立率达100%,累计规范缴存公共收益1409.38万元。

  二、针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困难,自治机制严重缺失”问题

  1、强化业委会建设。业委会是居民参与物业管理的平台、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小区选举成立业委会或换届时,我们城管局和街道社区要细化选举过程,努力扩大选举知晓率和透明度,通过民主、公平、公开的程序选举产生业委会。2、充分发挥业委会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在强化小区业委会建设后,应积极发挥其作用。如在小区的服务机制中,应依据业主需求,做好服务内容选择、议定收费价格、订立服务合同等职责,为业主在“优质高价”或“粗放低价”的市场服务取向中做好判断和选择。3、加强监管,提高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我们城市管理部门应细化、量化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联合属地街道开展督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同时由城管局联合街道社区组织居民进行民主评议,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比,以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进一步发挥社区监督协调职能。对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社区要积极宣传,有效引导,通过制定《业主管理规约》,引导业主自我管理。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协调,在各方支持下,通过联席会议、专题协商、联合执法等形式,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帮助解决小区内的不规范行为。

  三、明确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1、将物业管理纳入街道、社区基层治理核心职责,明确其协调、指导、监督职能。

  2、强化社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物业企业的政治引领和组织协调,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三方定期议事协商制度,共商小区事务。

  独办单位领导:李建闽                  

  单位联系人:张丽娟

  联系电话:8092280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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