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12-26 17:12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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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25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9月5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担当履职,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始终坚持以巡察为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有效推动巡察整改与乡村振兴、粮食生产、农村“三资”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区委巡察二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干部整改动员会,对区委巡察二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照单全收,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局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准有力的举措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重点工作,采取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方式,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保障问题整改实效。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抓好整改部署、统筹协调、任务督办等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作为副组长,指导分管股室按职责分工履行整改责任,通力合作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狠抓措施落实。局党组始终坚持立行立改,强化问题动态销号管理。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归纳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共出台制度8个。目前,41个问题已完成37个,整改率90.2%,对于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局党组将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面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彻底

(1)责任落实方面。一是组织推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整治合力。三元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8月5日,三元区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暨“双点评”会议,区领导陈一龙、夏永桦、詹先辉参加,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挂钩监督组组长,各专项挂钩代表委员,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等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商督促问题整改,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引导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纳入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网招标工作,截至11月30日,我区在产权交易中心成交169宗,成交总额4836.99万元,增收195万元。位列全市各县(市、区)前列。三是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工作。依托福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目前已完成对74个村村集体财务、资产资源等方面第三季度网上公开。

(1)责任落实方面。二是督促指导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对12个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督导,通过查看资产资源台账、财务凭证、现金盘点等督查村里“三资”管理工作情况,形成问题清单,下发乡镇(街道)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常态化开展村集体“三资”培训。以乡镇(街道)代理会计、村报账员或村主干为重点,2025年已开展5次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村集体财务人员和村主干“三资”管理业务工作水平。

(1)责任落实方面。三是整治成效亟需提升。

整改情况:提升整治成效。截至11月30日,共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1404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1402个,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1277个、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数1247个,追责问责人数160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数54个(已有成案1起),通报曝光批次数261次,案件数180个,成果公布批次数299次,清缴追回资金金额1039.29万元,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数119项,返还群众财物折合金额774.7643万元,位列全市前列。

(2)重点整治资金方面。一是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建章立制。印发《三元区村集体“银农直联”资金结算管理规定(试行)》,与三明市农商银行积极联动,在全区74个村集体开展“银农直联”资金结算工作,确保村级资金管理全程可留痕、可查询、可追溯,从而有效防止和消除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坐收坐支、贪占挪用等现象,提升村财收支监管水平,目前已完成线下培训,拟在2026年1月起实施。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莘口镇、白沙街道、富兴堡街道分管领导分别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重点整治资金方面。二是违规发放误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违规发放误工补贴清退工作。陈大镇砂蕉村、大源村、渔溪村、棕南村和富兴堡街道村头村等违规发放补贴已完成清退。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陈大镇纪委对经办人员立案查处,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已由陈大镇、富兴堡街道分管领导分别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重点整治资金方面。三是超范围使用村集体资金。

整改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已由列西街道、莘口镇、陈大镇分管领导分别对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3)资源管理方面。一是欠款追缴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陈大镇、岩前镇分管领导分别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分类施策,推进欠款追缴。眉山村村“两委”干部牵头对欠款合同进行催缴,目前已对合同欠款拒不履行的已上诉至莘口法庭;陈大镇棕南村对陈某某毛竹山租赁合同欠款已下发催款通知书;陈大镇碧溪村对福建某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追讨的11万元租金已签订还款协议。

(3)资源管理方面。二是合同期限设置过长。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中村乡、岩前镇分管领导分别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清查超长期合同问题。顶太村白叶坑村分别补签补充协议,租赁期在20年以内。

(3)资源管理方面。三是制止纠正村民违规占地用地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徐碧街道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存在制止纠正村民违规占地用地不力的问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立行立改。徐碧街道徐碧村村民无偿使用村集体林地和土石方回填场地共约35.2亩未全额补缴租金的问题,目前已上诉至三元法院,判决村委会胜诉,当事人上诉至中院。

(4)集体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招投标程序把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产资源流转。按照《三元区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引导达到一定标的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入福建沙县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流转。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洋溪镇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4)集体资产管理方面。二是到期合同处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列东街道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到期合同未续签问题的整改。已完成列东街道列东村34份到期合同重新签订。

2.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还有盲区

(1)责任落实方面。一是统筹协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主动对接各责任部门,精准界定职责分工、数据报送时限及标准规范,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专项工作计划,细化整治内容、实施步骤、阶段目标及具体举措,构建"双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显著提升统筹推进效能。二是强化分工协作实效。优化分工模式,依据上级部署明确职责边界,由区财政局负责对接水利局、林业局、发改局等区级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接各乡镇(街道)。已于2025年7月15日联合区财政局组织区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召开协调推进会,对照工作计划深入会商研讨。已督促水利局、林业局、发改局全部完成相关情况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按既定计划有序推进。

(1)责任落实方面。二是整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制定《三元区2025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助面积统计表》《三元区2025年撂荒地治理情况调度表》,及时将乡镇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并与乡镇的申报材料和“撂荒耕地治理情况app”中的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汇总数据与基层上报数据一致。已由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领导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1)责任落实方面。是推动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筑牢项目管理基础。区农业农村局已建立三元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和乡村振兴项目要素表,列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等关键信息,实现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加强实地督导检查。联合区纪委、财政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联合督导组持续下沉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展项目实地检查。三是提升督办管理效能。优化督办函内容设计,明确“问题描述、整改标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四要素,确保督办精准有力。对超期未整改问题,存在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视情况报区效能办。

(1)责任落实方面。是整治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明确各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召开1次警示教育等会议,每月集中公布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1次。二是提升线索处置质效。健全线索核查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2)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一是资金发放流程有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中共三元区纪委对经办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及时建章立制。印发《2025年三元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明确“村级逐户登记、村级逐户核实、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区级测算、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工作流程,确保补助对象符合政策要求。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整合各级种粮补助政策文件,归纳形成《三元区2025年种粮补助政策》,并通过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居民小微权利监督群等渠道积极宣传。四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印发《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对2023-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查。

(2)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上缴结余资金。对5个乡(镇)2022年以来撂荒地复垦复耕专项资金使用开展检查工作,发现岩前镇、陈大镇、洋溪镇分别结余21.62603万元、6.26397万元、0.59793万元,目前结余资金已全部退回区财政局。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印发《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简化拨付流程,建立资金支出进度周调度机制。三是及时建章立制。印发《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惠农惠民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及其他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标准,优化资金申报审核流程,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测机制,提高惠农惠民资金使用效益。

(2)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三是政策落地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监督检查。印发《三元区撂荒地复垦复耕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5个乡(镇)2022-2023年撂荒地补贴发放、复垦地块种植情况开展全面核查。二是及时建章立制。印发《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申报材料和面积核实等核心工作要素,确保补助资金精准发放、项目规范落地。截至目前共有8个主体申报补助资金,实施撂荒地复垦种粮228.462亩。三是强化宣传与监管力度。通过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各乡镇(街道)和村政务公开栏等渠道,积极宣传山垅田复垦种粮补助政策。对乡(镇)申报的3个撂荒地复垦补助资金申报项目地块,及时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三元区监察委员会对经办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3)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一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即知即改。一方面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合规性审查;另一方面,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法律顾问费支出合规性问题,已于2024年8月7日退回款项10000元,并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通报有关反面案例、学习财经纪律。二是强化指标管理。因原北部财政下达农业、林业、水利指标资金为整合使用,两区合并后,农业、林业、水利部门分设运行,资金在划转林业、水利部门过程中造成指标混用情况,但项目总金额相符。2025年11月区财政已收回混用指标。

(3)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二是资金跟踪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资金拨付。目前9个项目已全部支出,1个项目已支出部分,已协调财政收回5个指标。针对未支出指标,下一步将继续督促项目业主加快结算审核;同时主动沟通区财政局,已结算项目积极协调加快资金拨付,未结算项目争取先行按进度款拨付。二是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针对个别乡镇项目结余资金未使用问题。经乡镇提出申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相关项目使用。已安排对5个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实施资金专项排查。其中,陈大镇渔溪村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145.89万元未使用问题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该项目已完工验收,结算审核价106.1095万元,该项目设计、监理等前期费用16.4605万元,合计122.57万元,陈大镇已支付完成。根据渔溪村的实际情况及村民的需求,陈大镇申请将结余资金继续用于陈大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于12月18日会议研究,同意将结余资金用于陈大镇渔溪村乡村振兴的相关项目使用。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已由陈大镇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三是项目收益率不达标。

整改情况:正在持续跟踪项目情况,提高项目收益率。一是2026年欧坑村粮食加工及仓储房项目纳入沙县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二是上街村、饱饭坑村共有暂未出租的店面,正积极督促洋溪镇帮助村里寻找租户,上街村、连茂已出租,月租两千。三是忠山村项目正会同岩前镇持续跟踪推进,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厂房设备经调试后投入使用。

(3)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四是资金拨付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过程跟踪监管。根据《三元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规范乡村振兴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流程,明确项目竣工后必须由第三方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其中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财政局统一委托第三方实施结算审核。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已由岩前镇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3.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待加强

(1)责任落实方面。一是部署推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推动。截至2025年12月2日,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招标投标工作10次,局党组成员带队下沉乡镇开展监督检查5次。是成立工作专班。2025年11月27日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分管副局长和乡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三是强化复查抽查。2025年8月25日组织人员对中村乡、岩前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项目台账。根据区发改统一部署,已按要求建立涉农工程领域项目台账,确保底数清晰。

(1)责任落实方面。是整治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发函限期整改。于2025年9月15日下发抓紧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函,并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项目整改推进工作会等形式,督促各项目乡镇落实整改工作。巡察时仍有整改不到位的1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是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力度。新增移送问题线索2条。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由中村乡、陈大镇、莘口镇、岩前镇分管领导分别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工程领域招投标方面一是前期环节不严谨。

整改情况:在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区农业农村局班子会、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程序。一是规范招投标前期决策。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二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单位选取等事项时,对邀标形式和拟邀请对象等进行讨论并决策。

(2)工程领域招投标方面二是资格审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快整改问题。已由莘口镇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已给予经办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压实各乡镇(街道)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报备制度,严禁未经行业部门审核备案擅自开展招投标工作,2024年共报备35个项目,2025年截至目前已报备7个项目。三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村(居)“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及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加强采购手续审核力度,对手续不齐全的采购项目一律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工程领域招投标方面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11月27日,结合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组织有关股室人员、乡镇经办人员等参加培训,重点学习《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规定,提高对项目管理、建设质量和资金管理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排查。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全区农田建设项目开展3次排查,进一步加强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管,防止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环节违法违规的事件再次发生。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前期谋划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前期谋划论证。根据《三元区乡村振兴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项目谋划主体责任,由村“两委”、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牵头,结合本村资源禀赋、资金保障、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衔接村庄规划建设,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区分项目轻重缓急科学确定申报项目。二是健全分级审核机制。根据《三元区乡村振兴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级审批”三级监管体系,由乡镇(街道)对各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再报区级审核。三是规范项目变更程序。根据《三元区乡村振兴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经审批的乡村振兴资金建设项目需变更名称或建设内容的,须由行政村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方可实施;新增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确定程序执行。针对2023年岩前镇乡村振兴特色镇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后部分施工内容变更的情况,岩前镇申请将原定17个项目变更为24个项目,经2025年1月17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并实施。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二是施工监管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11月27日,结合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组织有关股室人员、乡镇经办人员等参加培训,重点学习《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提高对项目管理、建设质量和资金管理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项目合同制管理。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延期问题,采取发函限期整改、召开项目整改推进工作会等形式,于2025年11月7日下发关于再次要求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改和竣工验收工作的函,督促乡镇落实整改。同时,督促各项目乡镇落实按项目合同约定扣减项目延期补偿金等工作。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已给予经办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四是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已印发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流程图,清晰界定项目立项、建设、监理、验收等各环节要求,重点规范项目验收标准和流程,明确验收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符合规定。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三是项目验收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实相关情况。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授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规定,由项目建设单位(各项目乡镇)负责组织项目初验工作,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组成的验收组开展市局授权项目竣工验收并派员进行现场复核。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11月27日,结合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组织有关股室人员、乡镇经办人员等参加培训,重点学习《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规定,提高对项目管理、建设质量、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强化追责问责已由中村乡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巡察“回头看”方面

上轮巡察集中整改以来,局党组存在“过关”思想,持续抓整改动力不足,常态长效整改机制不够健全,成果运用、标本兼治成效不够明显,部分问题改了又犯,反弹回潮,有的甚至书面整改,截至2025年5月,上轮巡察发现的4个方面41个问题中,仍有整改不到位8个、整改不实2个,新发现问题1个。具体如下:

1.整改不到位方面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领会。组织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领域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农业农村局实际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二是贯彻落实意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全区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即知即改。今年已于11月18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千万工程”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图景),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讨。计划每年中心组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交流研讨。

3)关于“工会费管理使用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普发奖品。要求领取奖品的 12 名职工按采购价(96 元/份)限期退回费用。截至2025年9月17日,12 名职工已全部退回奖品费用共计 1152 元并上缴至工会银行账户。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已由三明市乳牛场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使其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增强了责任意识。三是持续加强学习。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让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并严格按规定使用工会费。

3)关于“工会费管理使用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查阅三明市吉口农场及吉口农场工会委员会的会计凭证,场工会2023-2024年有正常缴纳工会费,具体可见凭证。

4)关于“文风会风学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文风会风意识。除了自学外,还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省农业农村厅通报的其余地区农业农村系统存在公文抄袭的问题,我局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制定的省级配套文件43份,其中与省级原文件内容重复率最高的为70%。同时,对照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以来下发的61份有关文件目录开展自查,自查配套文件12份,其中与省级原文件内容重复率最高的为68%。三是成效体现。自2022年以来,发文数量逐年减少,2022年局和局党组共计发文96份,2025年至今局和局党组共计发文84份,发文数量有所降低。2023年召集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参加上级视频会议4次,参加区本级会议4次;2025年至今召集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参加上级视频会议1次,参加区本级会议1次。会议数量大幅降低。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区划调整前后由我局负责起草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共提出清理意见10条。五是强化追责问责。已由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提醒谈话。

5)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监管责任在完成上级要求的检查任务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肥料生产、经营环节双随机检查频次。今年共开展肥料生产、经营环节双随机检查6次。抓好督促指导,及时建章立制。利用好每月动物检疫例会,加强对官方兽医和协检员业务知识培训以及文件政策、要求等精神传达。今年七月以来,共召开例会7次,举办培训班1期,共136人次参加。10月20日重新修订《三元区畜禽检疫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畜禽检疫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已由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提醒谈话,今年七月以来共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力度。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加强研判评估,确保线索应移尽移,整改以来共向市农业农村局移送8条线索。

6)关于“对支出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经与区公车改革办沟通,目前公车维修实行网上公车管理平台审批制,对2024年9月局机关支出车辆维修费4316元未附维修审批手续的问题,已将网上公车管理平台审批有关资料补充附上。二是建章立制我局于2025年10月进一步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

6)关于“对支出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缺失附件。对相关支出进行追溯,缺失的2024年1月退休人员春节福利签领单、11月体检卡签领单以及2022年3月“三八节”活动方案已补充完整。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2025年10月24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局属农场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及巡察整改警示教育会,通过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熟悉并掌握相关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已由三明市乳牛场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对支出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即知即改及时将2022年“三八节”活动方案纸质材料补齐,并对内页材料入账情况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强化追责问责。已由三明市吉口农场场长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立行立改。针对2023年6月购置的3450元视屏机柜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已于2025年8月31日完成补录工作,对应固定资产帐8-0012号凭证。二是及时建章立制。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聚焦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于2025年10月20日制定《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防范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再次发生。

7)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即知即改冲销三家农场(吉口、牛岭、溪口)的原记账科目,并将其正确归集至固定资产科目。强化追责问责。已由三明市吉口农场场长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指导。我局机关党委分别于10月14日、11月26日组织党支部书记及支委召开专题学习及业务培训,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等内容,并针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开展业务培训和交叉检查。是注重理论学习。截至2025年11月,所涉三个支部已召开支部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待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完后,局机关党委将对基层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整改不实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线上宣传渠道。2025年7月以来,我局在福建12316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三元新闻网、简篇等平台上发布工作动态、工作成果等16篇,有效提升群众对农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二是强化线下阵地建设。2025年7月以来,已利用局机关和局下属场站宣传屏幕开展国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运会和老健会等重大主题宣传,督促局属站室围绕农业农村工作下乡宣传指导9次。

2)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针对该问题涉及区划调整单位设置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局积极推进实质性整改,主动与区林业局沟通联系,争取支持配合共同抓好整改落实。督促相关人员于2025年9月26日退回不符合规定多接待1次的餐费758元。二是追责问责。鉴于当时负责接待人员目前在岗实际情况,已由区林业局党组、机关党委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及时建章立制。我局于2025年10月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

3.新发现问题方面

下属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溪口畜牧场方面:经核实,该场税改专项资金余额应为2万元,现已将该税改专项资金余额2万元,冲减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管理费用的支出;已于2025年10月21日将市级农垦专项经费3万元退回三元区财政局。二是吉口农场方面:已将黄某某信访事项专项资金结余4659元,冲销2019年2月11号凭证接回黄某某上访差旅费4659元。三是牛岭茶场方面:已于2025年10月21日将该笔救灾款该笔救灾款结余资金1.844万元退回三元区财政局。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第一种情况:区委巡察未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移交问题线索;未向区纪委监委驻区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收到巡察移交信访件1件,现已办结1件,该信访事项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2年1月21日进行书面答复(元农答复邮字〔2022〕1号)。现经我局再次核实,该地块存在自行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建房或建设其他建筑设施的问题, 因此对薯沙阳地块暂缓确权登记。待薯沙阳地块完成复垦后,再启动确权登记颁证程序。0件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3)资源管理方面。一是欠款追缴不力。 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陈大镇碧溪村20241月前应向福建某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追讨的11万元租金至今尚未到位;陈大镇棕南村与陈某某毛竹山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应于20253月前支付的1.35万元租金拖欠至今。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下发整改通知书给陈大镇,要求严肃追责问责。由陈大镇对碧溪村、棕南村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落实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不符合缓缴条件却恶意拖欠租金的村民、单位,督促村集体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追缴。二是由局经管站加强跟进督促指导。目前陈大镇碧溪村已委托律师向福建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催款函,陈大镇棕南村两委已与陈某某本人多次催款无果,准备委托律师起诉。

拟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关于“(4)集体资产管理方面。二是到期合同处置不规范。 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截至20255月,列西街道列西村、白沙街道白沙村各有42份、10份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未重新签订,仍沿用之前约定价格收取租金。目前列西街道列西村已签订29份。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下发整改通知书给列西街道、白沙街道,要求严肃追责问责。由列西街道对列西村经办人员、白沙街道对白沙村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落实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按相关规定完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未重新签订。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局经管站加强督导力度,督促列西村、白沙村完成合同的重新签订。

拟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关于“(3)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资金跟踪不及时”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目前9个项目已全部支出,1个项目已支出部分,已协调财政收回5个指标。针对未支出指标存在以下原因:经审查,发现尚有结余资金未使用完成。

下步工作措施:针对正在结算审核的项目,将协调区财政加快财审进度;针对待拨付资金的指标,将主动沟通区财政局,已结算项目积极协调加快资金拨付,未结算项目争取先行按进度款拨付。

拟完成时限:2026年6月

)关于“(3)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三是项目收益率不达标。 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2020-2023年三元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12个村项目收益率不达标。申报年收益率为5-8%。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督促岩前镇、洋溪镇持续跟踪项目情况,提高项目收益率。二是2026年欧坑村粮食加工及仓储房项目纳入沙县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三是上街村、饱饭坑村共有暂未出租的店面,正积极督促洋溪镇帮助村里寻找租户。四是忠山村项目正会同岩前镇持续跟踪推进,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厂房设备经调试后拟进行招投标投入使用。五是针对眉山村烟叶烤房收益不达标情况,要求岩前镇督促村烤烟房纳入招投标,提高租金收益。

拟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一是持续跟踪问题整改。对于未完全销号的问题,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抓、责任股室具体办的三级责任链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动态更新整改进展,确保问题销号见效。

二是持续筑牢制度保障。将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及时归纳总结整改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不断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良性长效循环。

三是持续推动成果转化。不断加强乡村振兴、“三资”监管、粮食安全等农业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常态化下沉基层开展政策宣传、督导指导,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成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动力源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308339;通讯地址:三元区城关街道凤岗里8幢304(邮编:365000);电子邮箱:xiao365100@163.com。

 

                          中共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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