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元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12-31 08:00 来源:三元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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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25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9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反思,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与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坚决态度抓实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局干部大会传达反馈意见、安排部署整改任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认识提上去、问题查清楚、责任扛起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成因,逐条逐项研究制定46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严格实行问题挂账、整改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条条整改到位、任务件件落实见效。同时,将巡察整改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合,做到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情况

1.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到位

(1)涉老资金管理亟待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跟踪督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2022年下达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经费和专职助老服务员工资121.38万元退回区财政局;二是关于开展资金梳理拨付与结余清退工作。下发整改通知函至城关街道、洋溪镇及列西街道,要求相关乡镇街道对资金进行梳理,对符合拨付条件、能够拨付的资金,及时完成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对因项目终止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由我局统一退回区财政。城关街道、洋溪镇已完成项目资金使用,列西街道项目资金暂未完成使用拨付。

(2)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效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养老护理员培训。于9月17日—9月19日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共计60人参加,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队伍建设。二是强化审核力度。加强对未达标机构指导,要求提升软硬件设施,对莘口镇溪口村和中村乡中村村敬老院使用永安国德老年公寓的软件材料参与等级评定进行重新评定。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青山社区和群英社区已取得第三方消防验收报告,于9月10完成备案手续。

(3)老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第三个机构履约情况跟踪。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监控设施已实现全覆盖。三明圣得养老院目前入住老人2人。二是督促乡镇、街道加强对乡镇敬老院的管理。对暂停运营机构,下发提示函给莘口镇、中村乡、岩前镇,要求乡镇做好敬老院的运营管理工作。

2.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力度不足

(1)殡葬领域整治工作推进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惠民殡葬政策已落实。自2025年2月1日起实行《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方案》,截至11月底,三元区已为1326人办理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手续,累计减免约154.81万元。联合区财政局每季度对四项基本惠民殡葬服务费减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规范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运营。目前,全区15个村级骨灰楼堂规划建设墓格位3858个,已安放607个,骨灰楼堂利用率由整治前的11%提升至16%,有效规范殡葬管理,遏制乱埋乱葬现象。三是及时整治殡葬设施非法占地问题。根据2025年5月出台的《福建省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手册》,除2013年之前建成的白沙村骨灰楼堂和中村乡米样村骨灰楼堂,对19个涉及非法占用土地用于殡葬设施的村庄公墓进行勘测定界、地形测绘、埋设界桩、设置宣传公示牌。同时,根据2025年5月出台的《福建省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手册》,当前已对杜水村、张坑村、焦坑村、中村村、草洋村、回瑶村、清溪村、曹源村、大源村、荆西村骨灰楼堂采取封闭管理,杜水、蕉坑、曹源村三个村庄已完成修编规划,荆西村、大源村骨灰堂参照《福建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项目审批。

(2)殡葬专项资金拨付监管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控。区民政局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的《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省级奖补资金的使用规定,在收到奖补资金后,对列入补助范围的公益性骨灰楼堂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按标准将奖励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当前区民政局已在收到奖补资金后,对列入补助范围的曹源村、草洋村、大源村、杜水村、回瑶村、蕉坑村、清溪村、中村村公益性骨灰楼堂经验收合格后,均已按标准将1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金额全部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二是严格项目监管。逐步开展已审批兴建的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专项检查,当前已完成全区15个村级骨灰楼堂实地检查工作。健全完善骨灰楼堂管理制度,制定《三元区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服务管理指南》,加强骨灰楼堂服务管理,并联合乡镇政府持续开展不定期抽查。

3.推进社会救助不到位整治尚有差距

(1)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执行。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2025年8月到11月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下沉到11个镇街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人员包括镇街分管领导、业务经办人员,村居经办人员,确保政策指导到位。二是做好排查清退。结合年度复核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排查工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1-12月,全区新纳入低保156人,取消低保156人;11月底临时救助389人次。

(2)低保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档案管理。依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闽民救〔2025〕129号),12月起全省使用统一格式的救助办理流程,统一救助审核确认表、授权书、登记备案表等。二是强化日常检查。定期开展档案抽查,覆盖所有乡镇,重点核查评审研究结果、确认告知书金额填写、入户调查签字等关键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时限,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强化业务指导。每年定期组织乡镇(街道)开展档案管理人员培训,讲解档案规范要求与填写标准;日常通过线上群答疑,及时解决档案整理中的疑问,提升人员业务能力,从源头减少档案不规范问题。

(3)社会救助指导监督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精准化业务指导,8月到11月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下沉式”指导,聚焦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等薄弱环节,通过案例剖析提升基层实操能力,确保政策执行无偏差。二是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将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完成率、问题整改率纳入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对未按时完成任务、工作敷衍的单位,启动工作提醒程序,激发基层工作主动性,筑牢社会救助保障防线。三是构建复核工作闭环,2025年度全省复核工作于5月份开展,6月到7月各镇街核对报告出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各镇街已于2025年8月底前完成提交复核台账工作。

(二)巡察“回头看”情况

1.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用新思想武装头脑不用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2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要求,深入解读制度要义与执行程序,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学习内容,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具体落实,确保每次会议均规范设置“第一议题”环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核心学习内容,同步建立“会前准备、会中研讨、会后落实”闭环机制,推动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5年我局党组全面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共召开党组会议23次,执行“第一议题”23次;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执行“第一议题”12次。三是针对网上摘抄研讨材料的情况,已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该人员目前已离职,后续将以此为戒,督促全体党务人员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2)关于“关爱‘一老一小’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协调。经区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金澜湾二期养老设施用房交由三明市康养集团使用,期限为3年,用于建设智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9月5日,三明市“五联五保”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推广暨老年用品展销中心在金澜湾二期正式启动运营。二是强化服务。为切实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题,三元区民政局联合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业银行,创新引入人脸识别技术,构建“刷脸认证+智能就餐”服务模式推动长者助餐服务向智能化、便捷化转型。今年以来,累计提供助餐服务79145人次,发放助餐补贴8.239万元,用实实在在的举措解决了老年人的“心头事”。

(3)关于“社会救助指导督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困难群众摸排:通过省、市下发的因病、因残摸排名单及时通知各镇、街道开展摸排;结合村、居日常走访摸排,发现困难群众。二是严格落实“七台账”每月更新制度,明确各台账更新责任人和时限,对未按时更新的,限期1周内整改。三是督促列西街道及时追缴2016年错发低保金,在追缴资金未完成的情况下,每月定期与列西街道经办核实具体追缴金额,每季度汇总上报追缴相关材料。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确保我局“三重一大”的民主、科学、规范决策,中层干部传阅《三元区民政局内部控制手册》,明确议事决策机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二是会前填写《区直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备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并邀请列席会议,9月份以来召开5次党组会议,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5次,列席参加2次,目前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经会议集体研究,详实记录讨论过程及表决结果,建立定期自查和问责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重表象轻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的材料责成责任人重新撰写并对XXX、XXX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明确“初审+复审+终审”的材料审核流程——党员个人清单先由局党务工作者初审,再由分管党务领导复审,班子成员清单需经党支部书记终审;审核通过率100%后方可召开会议,杜绝材料质量打折问题。三是明确“三不准”要求:不准以“希望建议”代批评、不准泛谈共性问题、不准回避具体事例,并明确在今后组织生活中督促落实。四是明确今后组织生活会个人问题查摆需列举3个以上具体问题,禁止空话套话。

(6)关于“廉政‘防火墙’未筑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强化警示教育学习。本年度已开展12次警示教育,组织专题廉政学习、进行典型案例剖析,充分发挥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作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敬畏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严格规范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本年度已开展36次谈心谈话,定期了解干部职工在业务履职、廉洁自律和思想动态等方面情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三是系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新梳理并明确全局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更新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强监督与管理,切实织密制度笼子,筑牢廉政“防火墙”。共梳理廉政风险点19个,提出防控措施22条。

(7)关于“整改落实‘一阵风’”问题。

整改情况:紧盯上轮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又举一反三,深入挖掘其他方面问题,10月17日退回列西街道青山长者食堂助餐费1.5万元,11月26日退回崇宁社区长者食堂补助资金1.448万元;修改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专项经费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加强资金流向监控,及时收回错发重复发放、闲置专项资金。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结合人员调整及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明确了局主要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各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任务,实现责任精准到人、分工清晰明确。二是已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今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板块,严格对标“八个纳入”标准推进工作落实。

2.整改不实方面

(1)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防患能力亟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11月19日组织辖区内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安全专题培训。培训聚焦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定等核心内容,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讲解安全管理关键环节要求,着力强化机构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其统筹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细节管控不足等问题,培训着重强调工作人员需进一步细化检查流程,建立“全方位、无死角” 的隐患排查机制。结合消防设施维护等典型场景,明确要求对灭火器等常用消防器材实行定期巡检制度,重点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压力不足等客观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督促养老机构及时更换不合格器材,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机构运营环境安全稳定。

(2)关于“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结合挂点社区党建志愿活动,在社区发放移风易俗宣传材料,并于社区活动中心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元节期间,积极配合区委宣传部开展文明殡葬联合宣传,进行“倡导文明殡葬、深化移风易俗”专题宣讲,并与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三元区殡葬移风易俗倡议书》,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环保的殡葬新风。二是重检查。逐步开展已审批兴建的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专项检查,当前已完成草洋村、中村村、回瑶村、杜水村、蕉坑村、大源村、棕南村、荆西村、城东村、张坑村、米洋村、忠山村等村级骨灰楼堂的实地检查工作。

(3)关于“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依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以落实“2111”工作制度和“八个纳入”要求为抓手,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我局重新明确了信息发布各环节审核职责,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审校、发布全流程,确保所有通过“三元之窗”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和三元讯息内容均严格执行局内“三审三校”制度,截至目前已落实“三审三校”14条,并做好台账的收集整理,切实强化了宣传阵地的管理,有效堵塞了风险漏洞。

3.新发现问题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于2025年11月14日开展专题学习,明确日后开展党日活动不可委托旅行社代办,且需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范围支付费用;二是已补充电话费的费用清单及发票,明确日后托收款项不可省略报销程序,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进行清单和发票的报销;三是2023年部分工会会员费已于2025年9月11日转入工会账户;四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在公务接待协议酒店开展接待工作,不个人垫付公务接待费用,完善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及单据;五是巡察期间立行立改,立即开展车辆维修申请表及报销单据自查,查缺补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报修登记审批制度,确保用车申请有审批,使用人员确认有签字。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涉老资金管理亟待规范

整改存在问题:列西街道于2024年8月收到项目建设经费100万元,专项用于青山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2024年9月支付青山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厨房家电及智能化设备部分采购费及代建费34.3839万元,2025年1月支付青山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医疗器械设备采购资金及代建费28.6706万元,2025年7月支付青山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消防水表改造费用1.1953万元,2026年1月拟支付青山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消防提升项目费用3.062345万元、青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消防安全评估费用1.2万元,结余资金共计31.487855万元未退回区民政局。

下步工作措施:结余资金共计31.487855万元1月底退回区民政局。

(二)关于“社会救助指导督导不力”问题。

整改存在问题:因2016年列西街道办及富华社区工作人员未及时核查认定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造成多发低保金10户共78439元。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多发,清退工作存在一定困难。近年来,区民政局与街道、富华社区对尚未清退的对象多次开展入户走访,积极与当事人及家属沟通协商低保金退还事宜。2024年6月列西街道与尚未完全清退的5户签订还款承诺书,社区每月将收到的还款金额及时转至区民政局账户,局业务经办每月定期与列西街道经办核实具体追缴金额。截至2025年12月19日列西街道统计,尚有5户29494元未退回。

下步工作措施:督促列西街道及时追缴2016年错发低保金,在追缴资金未完成的情况下,每月定期与列西街道经办核实具体追缴金额,每季度汇总上报追缴相关材料。

四、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与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主要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逐一跟进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转化。

(三)持续加压发力。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动态跟踪问效,持续巩固提升,防止反弹回潮;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分阶段明确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持续跟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22590;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安新村72幢;电子邮箱:syqmzj0598@163.com。

中共三元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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