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2026年度检查计划
一、计划目标
全面排查和消除我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促进我区自然资源事业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对象台账
(一)矿产资源开采企业
台账建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登记备案资料,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建立详细台账。
底数情况:截至本计划制定时,我区共有矿产资源开采企业10家,其中煤矿企业1家、非煤矿山企业9家。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
台账建立依据:根据三元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及汛前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点核查工作。
底数情况:目前我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5处,其中滑坡隐患点87处、崩塌隐患点58处、泥石流隐患点0处、地面塌陷隐患点0处。高陡边坡隐患点509处,高易发泥石流冲沟点3个。
(三)测绘单位
台账建立依据: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登记备案资料,以日常监管掌握的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为基础,与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详细台账。
底数情况:截至本计划制定时,我区共有测绘单位13家(含分支机构1家、办事处1家)。
(四)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
台账建立依据:根据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办公场所分布情况,建立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台账。
底数情况: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有办公场所4处,其中局机关办公大楼1处、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场所3处。
三、检查频次
(一)矿产资源开采企业
重点监管企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近三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开采规模较大或开采矿种风险较高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实行每月检查1次的频次。
一般监管企业:对安全管理状况较好、无重大安全隐患记录的一般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实行每季度检查1次的频次。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
高风险隐患点:对威胁人数较多(超过50人)、隐患稳定性差、受季节天气影响较大(如汛期易引发灾害)的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汛期每周检查1次,非汛期每两周检查1次,同时要求日常监测责任人每日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相关台账。
中风险隐患点:对威胁人数在10-50人之间、隐患稳定性一般的中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汛期每两周检查1次,非汛期每月检查1次,日常监测责任人做好相关台账。
低风险隐患点:对威胁人数少于10人、隐患稳定性较好的低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每月检查1次,日常监测责任人做好相关台账。
(三)测绘单位
监督辖区内测绘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每月自查1次,并收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每年对测绘单位进行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抽查1-2次。
(四)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
日常检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每月自行组织1次办公场所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建立自查台账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专项检查:局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办公场所进行1次专项安全检查,每年开展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四、检查内容
(一)矿产资源开采企业
按照《三元区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暨打非治违标准化检查表》,对矿山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矿业权标识牌、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开采、是否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深度进行开采、是否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矿种进行开采、是否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等内容开展检查工作。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
按照《三元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标准化检查表》对以下情况开展检查工作。
隐患点监测情况,包括监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监测数据记录是否完整准确、监测责任人是否履行监测职责。
隐患点周边环境情况,是否存在新增建筑物、构筑物或人为活动破坏隐患点稳定性的行为,是否清理了隐患点周边的排水通道。
预警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在隐患点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预警信号装置,是否向受威胁群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
应急避险准备情况,是否明确了应急撤离路线和临时安置点,是否定期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三)测绘单位
根据《三明市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内容要求,督促测绘单位逐项对照进行自查,排查隐患,并形成自查报告。每月反馈,在月底对测绘单位自查报告进行收集整理并上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会同市局对辖区内测绘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行测绘资质巡查和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野外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室内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保障情况、安全生产违规相关情况等。
(四)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
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有效、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用电安全管理,电气设备及线路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现象,下班前是否切断不必要的电源。
设备安全管理,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存在设备老化、故障等安全隐患。
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办公场所出入口是否实行有效管理,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是否妥善保管。
五、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
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查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巡查,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督促整改。
(二)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时期(如汛期、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或特定领域(如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联合检查
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安全生产难题。
(四)随机抽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明察暗访
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检查对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人员保障
从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队伍,加强对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经费保障
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检查工作所需的车辆租赁、设备购置、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费用,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
(四)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台账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整改跟踪督办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等,规范检查工作流程,确保检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闭环管理;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宣传保障
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同时,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三明市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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