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元区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委、区政府、三明市统计局: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科学指导下,三元区统计局持续坚守法治思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防治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为核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夯实思想基础。一是深化“第一议题”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学习内容,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二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在区委党校 2025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专题讲座,强化“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三是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孙述涛统计造假案、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开展交流研讨,覆盖干部职工及基层统计人员350余人次,进一步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统计工作运行。围绕统计法治核心需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构建“党组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统计机构、相关部门及统计调查对象的责任边界,形成权责清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工作格局。二是规范名录库管理,严格执行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动事前报备制度,区级统计干部任免、调动充分征求上级统计部门意见,保障统计队伍稳定性。三是完善执法工作规范,依据《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规定,梳理优化统计执法检查流程,规范立案、调查、审议、处罚等各环节法律文书和工作程序,确保统计执法工作合法合规。
(三)严格执法监管,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坚持严的基调,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一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调查取证、案件审理等专业能力;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新增持证人员1名,充实执法力量。二是深化数据质量核查。聚焦工业、服务业、贸易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全年组织开展“四上”企业数据核查200多次,发现并整改数据填报不规范、逻辑不符等问题50余个;完成统计日常行政检查5件,配合省级完成3家企业的能源专业数据质量检查。
(四)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节点集中宣传。依托“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在社区、园区、商圈等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新媒体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统计指标问题。二是精准靶向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业务培训、入企核查、数据报送指导等场景,对企业及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点对点”精准普法,明确依法报送真实数据的法定义务;针对领导干部,通过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开展统计法制及统计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三是强化基层普法。结合各专业培训会议及日常走访调研,对镇街统计员开展精准普法培训,提升其统计法律意识与业务水平,推动法治理念在基层扎根。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普法精准度仍需提升。尽管构建了分层普法体系,但针对年轻群体、偏远地区群众等特定受众的宣传形式仍不够丰富,个性化宣传手段不足,部分群体对统计法治知识的接受度和理解度有待提高,宣传内容与不同行业、年龄段人群的需求契合度需进一步优化。
(二)执法效能有待增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仍不够完善,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沟通不畅、协作乏力的问题,导致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的监管合力;面对复杂统计违法案件时,执法人员的专业研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基层基础仍较薄弱。部分基层统计机构人员配置不足、变动较为频繁,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参差不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不均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源头数据质量和法治工作落地成效。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压实领导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摆在突出位置。年初结合上级部署和统计工作实际,精心谋划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责任分工;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疑难问题,如执法力量调配、普法资源整合、基层基础建设等;在重大执法行动、法规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全程把控、严格把关,确保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二)带头学法用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各类法治培训、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准把握法治精神实质,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决策和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全局学法用法常态化,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案例研讨、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学法热情,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在全局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良好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建设。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深化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扩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覆盖面,覆盖基层统计人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一步筑牢依法统计思想防线,压实各级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
(二)持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创新线上宣传载体,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拓宽宣传覆盖面;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将普法融入执法检查、业务指导、培训调研全过程,提升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提升执法人员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保持统计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四)持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改善基层统计条件,规范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管理,全面推广电子台账应用,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健全基层统计人员稳定机制,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五)持续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动态优化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体系,根据实践发展需要和上级最新要求,健全统计法治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为执法办案、制度建设、普法宣传等提供专业支持;加强“闽执法”平台的应用和学习,充分利用平台优势,提升法治工作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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