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下达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

元农指〔2025〕19 号
日期:2025-09-05 16:41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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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口镇龙泉村、洋溪镇连茂村:

  根据《三元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5号)《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纪要》(〔2023〕11号)《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5〕8号)精神,分配洋溪镇和莘口镇各7.5万元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该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现洋溪镇申报的2024年连茂联排户厕项目建设工程和莘口镇申报的龙泉村半岭小组合用户厕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结算,拟拨付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万元(洋溪镇连茂村7.5万元、莘口镇龙泉村7.5元)。请莘口镇、洋溪镇严格按照《三元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元财农〔2020〕2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由村按有关规定支付。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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