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五批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元农指〔2025〕20 号
日期:2025-09-05 16:39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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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前镇忠山村:

  根据《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4〕5号)《中共三元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5〕1号)《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5〕8号)精神,分配忠山村蔬菜(水稻)仓储中心项目2024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85万元,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核,已下拨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万元,本次拟拨付忠山村2024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80万元。请岩前镇严格按照《三元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元委振兴办〔2024〕5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由村按有关规定支付。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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