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监督电话:0598-8305760
联系人:陈凡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梅林大厦9楼(三元区应急管理局)
三明市三元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
附件1:
被处罚单位:三明市**矿业有限公司
处罚金额:对该公司处1.3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黄某仁处3000元罚款
违法事由:2025年1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已报停矿山企业三明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仕坑矿开展暗访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矿于2025年8月9日上报停产停工,但现场有开工痕迹,涉嫌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违法条款: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版)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8项A档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2:
被处罚单位:三明市**建材有限公司
处罚金额:对该公司处2.3万元罚款
违法事由:2026年2月2日,三明市**建材有限公司放行运输车辆闽GA**09超载超限出厂。该公司作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
违法条款: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公路路政)》(2024年修订)违法行为代码102018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3:
被处罚单位:福建三明***建材有限公司
处罚金额:对该公司处2.2万元罚款
违法事由:2026年1月28日,福建三明***建材有限公司放行运输车辆闽GA**51超载超限出厂。该公司作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
违法条款: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公路路政)》(2024年修订)违法行为代码102018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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