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日期:2026-08-14 10:19 来源:三元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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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三明市三元区应急管理局近期作出的非煤矿山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具体处罚情况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598-8305760

联系人:陈凡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梅林大厦9楼(三元区应急管理局)

 

三明市三元区应急管理局

2026813


附件1

被处罚单位:三明市**矿业有限公司

处罚金额:对该公司处1.3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黄某仁处3000元罚款

违法事由:202512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已报停矿山企业三明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仕坑矿开展暗访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矿于202589日上报停产停工,但现场有开工痕迹,涉嫌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违法条款: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4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版)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8A档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2

被处罚单位:三明市**建材有限公司

处罚金额:对该公司处2.3万元罚款

违法事由:202622日,三明市**建材有限公司放行运输车辆闽GA**09超载超限出厂。该公司作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

违法条款: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公路路政)》(2024修订)违法行为代码102018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3

被处罚单位:福建三明***建材有限公司

处罚金额:对该公司处2.2万元罚款

违法事由:2026128日,福建三明***建材有限公司放行运输车辆闽GA**51超载超限出厂。该公司作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

 

违法条款: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公路路政)》(2024修订)违法行为代码102018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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