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荆西“6•25”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6月25日下午13时47分许,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乡公交分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分公司)驾驶员田某驾驶闽GY2670号大型普通客车沿国道205线由三明市区往莘口方向行驶至国道205线荆西街道段时,与对向行驶的闽G1099H号小型客车相撞,致小型客车驾驶员毛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
2024年10月8日,三元区人民政府对《三元荆西“6·25”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成立三元荆西“6·25”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9月25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区总工会、三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荆西街道办事处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本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查看了相关单位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调阅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所涉人员未有需追究责任的情形。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乡分公司未发现其存在与本起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过错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无直接责任。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乡分公司要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进一步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乡分公司已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会,对该起事故情况作出通报。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向三元区交通运输局报告。
2.《事故调查报告》建议三元区交通运输局深刻吸取“6·25”事故教训,加大道路运输领域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已将该起事故警示教育列入安全生产工作专题工作会、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等会议,加强全区出租车公司的警示宣传教育。同时,区交通局加大对辖区道路交通企业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3.《事故调查报告》建议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扩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特别是要加强对非营运车辆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严肃处理各类非法违法驾驶行为。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以案释法,加大全区安全警示宣传力度,同时对辖区道路行驶违法行为严格监管,对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该起事故所涉各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完成相关问题整改。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整改措施要求。
三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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