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201-30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元统〔2026〕4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07
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区统计数据质量的
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各级审计、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数据核查台账
各专业股室要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环节的监控,对工作中发现的数据异常情况,要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开展数据核查,同时认真填报《三元区统计局专业数据核查台账》和《三元区统计局企业入库现场核查表》
(见附件),实现核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可追溯、可监管。
二、进一步健全线索移送机制
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的工作措施。各专业股室在核查工作中,发现数据生产过程中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经综合研判后及时移送至执法监督股。执法监督股在接收移送信息后,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入库退库审核
“四上”企业方面
(一)现场审核全覆盖,严把入库关。各股室在完成“四上”企业入库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审查后,应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实现所有专业现场核查全覆盖。
(二)规范退库管理,做到应退尽退。一是各股室每半年需比对库内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对工商登记异常企业及时办理退库。二是各股室在日常数据审核中发现异常企业,经核实不符合在库标准的,按程序启动退库。三是名录专业每年抽取10%的库内“四上”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对不符合在库标准的企业予以退库。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
按照《三元区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三元区统计局专业数据核查台账
附件2:三元区统计局企业入库现场核查表
附件3:《三元区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办法》
附件1
三元区统计局专业数据核查台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专业 |
核查月份 |
核查指标名称 |
上报数 |
核实数 |
核查层级 |
核查数据来源(纳税申报表/利润表/票据等) |
专业处理情况 |
是否移送执法监督股 |
附件2
三元区统计局企业入库现场核查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营业务活动 |
所属专业 |
核查指标名称 |
核实数 |
核查数据来源(纳税申报表/利润表/票据等) |
是否正常经营 |
是否符合入库标准 |
现场核查时间 |
核查人员 |
附件3
《三元区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办法》
为切实提高我区投资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造假,特制定以下日常管理措施:
一、严把入库关口(事前)
1.材料必审:新项目入库须提交审批/备案文件、施工合同、现场照片三项核心材料,缺一不可。
2.现场抽查: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存疑项目,必须现场核实后再入库。
3.部门联审:每月与发改、住建等部门核对新开工项目清单,确保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二、加强日常审核(事中)
1.三级审核:企业填报后自查,乡镇(街道)统计员初审,区统计局专业人员终审。
2.异常预警:对数据波动大、逻辑不符、进度异常的项目,及时预警,并积极核实。
3.凭证备查:企业需留存工程进度单、支付凭证等原始记录,随时备查。
三、开展定期核查(事后)
1.不定期抽查:随机抽取在库项目,检查数据与凭证的一致性。
2.重点核查:对数据报送异常、预警频繁的项目,立即进行现场核查。
四、强化基础保障
1.业务培训:定期召开统计员业务培训会提高投资领域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法治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或警示教育,提高投资统计相关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三元区统计局负责解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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