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3-30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元工信职改〔2025〕1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工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28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区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定于2025年12月组织开展三元区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缴纳社保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福建省职称管理评审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三)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发(2019)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精神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评审。
申报评审初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⑵、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⑵、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二、应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二份(需贴同底2寸彩照,封面加盖公章)。
2、《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附件2)一式七份。
3、提供与申报条件相应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各一份。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代表作或技术总结(打印)一式二份。
5、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需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可不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查询不到的必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7、任现职以来获得各种技术项目奖励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8、区属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9、本人申报单位近期一年的社保缴交证明原件一份。
10、聘约(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11、《2025年度三元区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3)(同时需提交电子版)。
12、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附件4)(贴在申报材料档案袋正面)。
1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
14、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三、材料送审时间和地点
1、材料送审时间: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31日(上班时间)报送区工信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地点:三元区工信局办公室(三元区崇宁路16号9楼917室)。联系电话:8337193。
四、其他有关事项
1、任现职前的论文、技术总结及业务培训和各种奖励均不作为本次晋升的申报条件。
2、任职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含总结、业绩及各类证书时间等)。
3、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评审收费:根据闽发改服价(2020)470号文件规定不收取评审费。
5、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的规定申报评审。
6、为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从2017年开始,申报材料增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或考核确认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或考核确认的,除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已评审或考核确认的,除撤销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申报单位若存在冒用他人信息或组织参评人员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经发现查实,单位2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7、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接本通知后负责通知属地各有关企业。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3、《2025年度三元区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情况一览表》
4、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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