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条件?

日期:2026-07-23 09: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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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产品为近三年内上市销售(2024年1月以来),性能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明晰,拥有该产品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相应合法授权);

  (三)在技术、工艺、功能、材料、设计等方面作出改进创新,产品性能或技术参数达到国际、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且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四)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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