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0-02-13 15:30 来源:三元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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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省委“应对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市委“一手抓‘双防’严把‘五道关口’,一手促‘六稳’深化‘五比五晒’”工作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对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区应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各分管负责人要细化措施、严格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二、扎实做好风险评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工作部署,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水、电、汽、气的安全管控,做到有备无患。

  三、细化安全生产方案。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紧盯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带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机械操作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高危行业企业、高危作业环节要严格执行开工审批程序,坚决做到不达标不开工、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特种设备作业防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疲劳、冒险、违章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四、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对为缓解疫情导致的短暂用工紧缺而招聘的新入职员工或调整岗位的员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和转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积极向广大企业员工宣传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区应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不能因订单积压或产品市场需求大赶工期、抢进度,降低安全标准;不能出现疲劳作业、违章作业、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行等现象。敦促节日期间坚持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大对持续运行的设备、车辆等的日常安全检查,合理安排职工轮休,确保设备和人员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六、强化企业疫情防控。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如口罩、消毒液、测温设备等,提前做好厂区、宿舍和餐厅消毒工作之后,每日进行2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进行多次消杀,并做好通风。要加强出入通道管理,发现体温异常的,立即安排专门场所暂时隔离,第一时间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时妥善处置废弃口罩等防疫废弃物,全力确保生产安全、员工健康。

  各乡(镇)、街道,区应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日常检查频次,严把企业开复工复产“防疫关”“安全关”,实现企业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双到位”“双保险”,对不遵守上级和三元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造成相关后果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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