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意见反馈】关于《三元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的反馈
《三元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2月18日开始进行意见征集,在征集意见期间,我单位收到的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部门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区农业农村局 |
4.3.1干旱预警 “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土壤墒情和在田作物受旱影响情况的监测”改为“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在田作物受旱影响情况的指导”。 |
已采纳 |
区工信局 |
4.2.2.2 应急响应行动 “(13)区工信局实时掌握全区供电情况,联系供电公司适时关闭危险区域电路设施,预置抢险队伍至可能发生供电中断区域。”改为“(13)区工信局协调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实时掌握全区供电情况,适时关闭危险区域电路设施,预置抢险队伍至可能发生供电中断区域。” |
已采纳 |
区交通局 |
2.3.3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5)区交通运输局:(建议删除“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区交通局执法权已上收市局,无相关执法职能)。 |
已采纳 |
4.2.3.2 应急响应行动 区交通运输局配合交警部门疏导交通(建议删除,区交通局执法权已上收市局,无相关执法职能);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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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 |
4.5.2.2 渍涝灾害 “(2)当村庄和农田发生渍涝灾害时,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好农业、林业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渍涝灾害影响。”改为“(2)当村庄和农田发生渍涝灾害时,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好农业、林业(苗圃)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渍涝灾害影响。” |
已采纳 |
区文旅局 |
4.2.4.2 应急响应行动 “(16)区文旅局全面关停景区、景点,疏散游客和工作人员,转移贵重文物。”改为“(16)区文旅局全面关停A级旅游景区,疏散游客和工作人员,转移贵重文物。” |
已采纳 |
区自然资源局 |
4.2.2.2 应急响应行动 “(5)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巡查、监测,适时启动转移预案。”改为“(5)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巡查、监测。” |
已采纳 |
4.2.3.2 应急响应行动 “(5)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组织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巡查、监测,启动转移预案,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改为“(5)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组织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巡查、监测,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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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
2.3.3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4)区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洪水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组织编制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全区水利防洪工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行业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负责水库水情监测工作,负责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监测预警工作。”改为“(4)区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组织编制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利防洪工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行业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负责水库水情旱情监测工作,负责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监测预警工作。” |
已采纳 |
三元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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