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期和规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
我局于2026年10月12日发布对《三元区人民政府划定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区》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6年10月21日。在征求意见期间,我单位收到的公众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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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反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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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
原文 |
意见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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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 |
需经当地林业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批准。 |
修改为“需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批准。”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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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 |
距离林地30米以内(含30米)为森林防火区。 |
修改为“距离林地边缘水平距离30米以内(含30米)为森林防火区。”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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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三、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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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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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 |
常年禁火区:三明郊野国家级地质公园(三元区境内) |
三明郊野国家级地质公园规划范围面积广,涉及林业、农业用火,常年禁火难度大,建议分级或分区管理 |
不予采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已出台林事用火、农业用火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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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与公众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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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林业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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