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期和规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6-10-22 16:46 来源:三元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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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6年10月12日发布对《三元区人民政府划定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区》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6年10月21日。在征求意见期间,我单位收到的公众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征求意见反馈表

条款

原文

意见

采纳情况

第一点

需经当地林业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批准。

 

修改为“需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批准。”

 

已采纳

 

第二点

距离林地30米以内(含30米)为森林防火区。

修改为“距离林地边缘水平距离30米以内(含30米)为森林防火区。”

已采纳

 

 

 

增加“三、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采纳

 

 

 

增加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已采纳

 

第二点

常年禁火区:三明郊野国家级地质公园(三元区境内)

三明郊野国家级地质公园规划范围面积广,涉及林业、农业用火,常年禁火难度大,建议分级或分区管理

不予采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已出台林事用火、农业用火管理规定。

其他单位与公众无意见

 

三元区林业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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