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执行<三元区2026年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推进处置存量商品住房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建规〔202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订《三元区2026年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实施细则》。
现将《三元区人民政府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制定执行<三元区2026年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第一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3月12日前向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2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关于制定执行<三元区2026年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1.电子邮件:jsjb360@126.com
2.书面信函:邮寄至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关街道崇宁路16号6楼),邮编:365000。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制定执行<三元区2026年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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