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4年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4号)和《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发改价格〔2025〕2号)精神,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为进一步完善我区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机制,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我局在原(元发改〔2022〕62号)文的基础上,结合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评估情况及我区实际,重新拟定了《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元区教育局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征集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9月29日,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8-82210125,电子邮箱:pjh6616@126.com。
附件: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元区教育局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