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元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5-09-18 09:05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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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三明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提振消费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三元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福建省和三明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系列政策措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三、范围期限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就业增收、民生保障、消费动能培育、大宗消费提升、消费能级跃迁、环境提质、限制清理、消费赋能”八个方面,提出28项具体举措。

  一是实施居民就业增收行动。包括稳定就业、支持创业、技能培训、农民增收、防欠清欠等措施,旨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二是实施民生保障提质行动。涵盖生育、教育、医疗、养老、重点群体保障等内容,增进民生福祉,释放消费潜力。

  三是实施消费增长动能培育行动。推动“一老一小”服务、餐饮活力、社区商业、文旅消费、赛演经济、入境消费等多元消费场景发展。

  四是实施大宗消费规模提升行动。通过以旧换新、住房政策创新、汽车消费促进等措施,拉动家电、家居、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

  五是实施消费能级跃迁行动。培育消费品牌、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提升消费品质和能级。

  六是实施消费环境提质增效行动。保障职工休息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优化消费体验。

  七是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放宽经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八是实施消费赋能行动。通过场景打造和金融支持,增强消费拉动效应。

  五、注意事项

  《实施方案》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相关内容由具体举措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林宇

  联系电话:0598-8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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