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及 “百日会战” 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及 “百日会战” 工作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全省、市道安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以下对该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0 年,沙县 “5.22”、南平 “11.11” 和莆田 “11.27” 等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存在漏洞和短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元区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出台此通知,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汲取较大事故教训
1、提高思想站位:要求各部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深入分析研判整改:对周边市、县发生的较大事故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推动问题隐患 “清零”。各乡镇和部门需承担起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抓牢道安基础工作:加强道安机制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强化警保合作劝导站和劝导员建设与管理,将劝导工作延伸至多区域。全面摸清特定道路状况,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二)落实综合整治措施
1、强化道路隐患治理:建立道路隐患排查机制,实行划片包干。全面排查事故多发、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对排查结果登记造册并制定整治计划。对已完成的隐患整治项目进行 “回头看”,加快 “百日会战” 隐患路段整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提高隐患排查整治的科学性。
2、加快公路治超设施建设:依据《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 (2020 - 2022 年)》,加快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争 2021 年全部建成。省、市将给予资金支持。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强化农村交通管理力量保障,建立乡镇领导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机制,对道路隐患和相关车辆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政府补贴扩大农村客运班线,规范农村群众出行。
4、加大道路交通科技建设: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纳入先进交通管理科技,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引入,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整合交通科技设施,建立智慧交通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升应用水平。
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控超载超限源头。建立过磅称重共享监督平台,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实施源头追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车辆挂靠联合集中清理行动。
6、倡导错时停车模式:加大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清理停车场历史问题,恢复停车功能并对外开放。倡导停车场错时停车,盘活泊位资源,推广梅列区政府停车场错时开放经验,缓解停车难问题。
7、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纳入宣传工作考核,确保宣传的公益性、持续性和长效性。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和行政村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
8、推进落实农村道路 “路长制”:各乡镇参照 “河长制” 模式,推进落实农村公路 “路长制”,设立各级路长,深入推进农村公路设施建设、养护、隐患整治等工作,并适时将 “路长制” 推广至国省道干线。
三、组织保障和考核督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和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主要内容,明确目标责任,制定方案,加强部署,建立长效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大经费投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道安基层组织,保障道安经费,建立奖惩机制。
(二)加强考核评价
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多项考核内容,并提高考核比重,倒逼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短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并纳入政府对乡镇平安建设的考评,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及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督办追责
区政府依据相关规定,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地区,采取通报、诫勉、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四、工作成果汇报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单位需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上报半年工作小结,2021 年 12 月 28 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至区道安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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