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行动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区道路交通流量持续增长,道路交通安全面临诸多挑战。近期,部分地区交通事故频发,暴露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为期百日的集中攻坚治理行动。
二、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源头管理、路面管控、隐患治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大幅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具体目标
交通违法查处目标:在攻坚行动期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数量较上一阶段增长10%,其中重点查处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此类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 以上。
隐患排查整改目标: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隐患排查覆盖率达到 100%。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在行动结束前达到95% 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 以上,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安全设施完善目标:在国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按照相关标准增设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警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行动期间,完成50公里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作,有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水平。
宣传教育覆盖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行动期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学校、企业,受众人数不少于 5 万人,确保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90% 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路面执法管控
科学部署警力:根据不同路段、不同时段的交通流量和事故特点,科学合理调整警力部署,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在国省道、县乡道及城区主要道路设置固定执勤点和流动巡逻组,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秩序井然。
严厉打击重点违法:加大对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 “零容忍” 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如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整治行动”等,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
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货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违规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排查治理道路隐患
全面排查道路隐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全区国省道、县乡道、农村公路以及城市道路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排查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事故多发路段等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详细记录隐患位置、类型、严重程度等信息。
分类分级治理隐患: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于一般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等临时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到位。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加强道路施工安全监管:加强对道路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施工路段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加强对 “两客一危一货” 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实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及时预警和处置。定期对重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杜绝 “带病” 车辆上路行驶。
严格驾驶人资质审查和教育培训:加强对重点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审查,严格驾驶证申领和审验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坚决不予核发驾驶证或审验通过。定期组织重点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加强对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记录档案,对违法违规较多的驾驶人进行重点监管和约谈。
(四)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水平
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手册等资料,在媒体平台播放、发布,在公共场所张贴、发放。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如 “交通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 等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突出重点人群宣传: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群众的宣传,通过农村广播、大喇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内容,通过上交通安全课、组织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习惯。加强对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宣传,定期组织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路面执法管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对行动的督导检查,成立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组织开展行动验收工作,成立验收工作组,按照行动目标和任务要求,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
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行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行动中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资金投入
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行动所需的执法装备、安全设施建设、隐患治理、宣传教育等费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行动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等信息报送至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通报,及时掌握行动动态,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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