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元区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元区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元政办〔2021〕20号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闽政办〔2021〕1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明市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21〕10号)等文件。
二、主要内容
1、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抓好粮食生产,将粮食生产任务按季节分品种分解到各乡(镇)、荆西街道、行政村,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全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3.54万亩、总产1.54万吨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2、落实惠农扶粮政策。加大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水稻种植(制种)保险等各项惠农扶粮政策,调动全社会种粮积极性。
3、扩大粮食面积,推动种粮提质增效。充分挖掘旱粮种植潜力,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西瓜地等扩种、间作套种甘薯、大豆、玉米等旱粮,努力扩大粮食面积。大力推进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与技术推广,积极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增产增效技术,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4、开展综合优质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惠农扶粮政策,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引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面向小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与供销等部门及早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储备;积极配合市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与金融、保险部门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扩大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面积,提高对粮食生产保障水平。
5、健全防灾减灾机制。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强化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预警要早、反应要快、措施要实、指导到位,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寒潮等自然灾害。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落实补救措施,减少粮食因灾损失。加强水稻“三虫三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强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危害,实现“虫口夺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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