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背景:近年来,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持续有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非洲猪瘟病毒短期内难以全面根除,防控转入常态化;国内发生多起野禽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三明市地处候鸟迁徙线上,一旦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很可能引发疫情;三明市周边部分地区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其潜在传播风险不容小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底线。
2.制定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当前动物疫情形势、抓好重点领域动物疫病防控、做好动物疫情防控组织部署、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1.防疫目标:春季动物集中防疫工作从2021年3月10日起至4月30日全面完成;秋季动物集中防疫工作从2021年9月上旬启动10月底全面完成。
2.防疫任务: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全面落实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布鲁氏菌病、非洲猪瘟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动物防疫监管。
3.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围绕“人、车、猪、肉、料”等重点环节,督促全面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强化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闭环防疫监管。完善疫情监测报告体系,包村包场排查和风险评估机制。持续实施规模猪场和高风险区域入场采样监测。落实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及时规范做好疫情和监测阳性的处置工作。
4.严格动物卫生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加大对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指导力度;切实规范指定通道检查站运行和管理,督促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走指定通道,落实指定通道制度,严防省外疫情传入;进一步完善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屠宰行为。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加工与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收购、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各乡镇街道要依据食品安全属地原则,做好相关违法行为线索排查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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