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三元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三元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元委办发明电〔2021〕55号)是中共三元区委办公室、三元区人民政府2021年9月23日印发切实推动“散乱污”企业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的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持续推进小蕉、奈坑片区“散乱污”企业整治,结合三元区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二、目标任务
本方案执行主体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及各部门责任分工原则,以“提升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为主要方式,持续推进小蕉、奈坑片区“散乱污”企业整治,确保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三、文件依据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8〕2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2018〕2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9〕2号)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方案进行制定。
四、主要内容
该方案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整治目标。第二部分:组织领导。包括: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部分:工作措施。包括:重新梳理排查(2021年7月底前),突出重点整治(2021年10月底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021年10月底前),建立退出机制(2021年11月底前),强化道路运输和道路卫生管理、强化日常巡查(立行立改)。第四部分:工作职责。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调度会商,强化协同配合,开展督导检查。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黄夏威
政策咨询电话:0598-83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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