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元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日期:2024-03-25 16:21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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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部署,健全完善防御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灾害的指挥体系、职责分工、预警机制、保障措施。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三元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快速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范围期限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区级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和抢险救灾行动。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主要内容

  共有八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汛期规定。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组织机构、区防指组成人员、组织机构职责。

  第三部分预防和预警机制,包括预防和预警信息、预防预警支撑、预防行动。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工作,包括总体要求、防暴雨或防洪水、防台风应急响应、防干旱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调整或终止、指挥调度、灾后处置。

  第五部分信息报送、处理与发布,包括信息报送、处理与发布基本要求、灾害报送信息。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队伍保障、供电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动员保障、技术保障。

  第七部分宣传、培训和演练,包括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表彰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

  五、注意事项

  汛期规定: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结合三元区暴雨、洪水及台风的影响特点,确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为汛期,其中5、6月为主汛期。特殊情况下,按照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汛期。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应急局 张莉 

  电话:1735054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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