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三元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9日印发了《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将制定情况作一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要求“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为发展竹产业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出台了多份文件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区竹林面积达41.14万亩,多年来在产业发展中存在竹山经营效益不高、企业小而散、产品同质化明显、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解决上述发展瓶颈问题,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2.制定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闽政办〔2023〕2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规〔2023〕8号)等文件出台该《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竹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发挥我区竹资源优势,补足产业发展短板,切实将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进展
《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由区林业局牵头起草,区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为起草工作提供建议。《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于2024年1月形成初稿,多次在区内征求区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修改。4月25日,蔡明泉副区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5月20日至6月19日,《实施意见(送审稿)》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2024年6月21日,区政府区长肖世龙主持十届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对《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审议,会议原则同意,由区林业局根据会上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2024年7月19日,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四、范围期限:
1.适用范围:三元区辖区内
2.期限:文件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五、主要内容:
1.《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分别为明确目标方向,打造产业发展新格局;明确建设重点,打造全链条产业体系;推进融合发展,增强竹产业发展活力;实施创新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升级;推广“以竹代塑”,推进新业态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区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发展方向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对2024年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文件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实施意见》中第六大点“(四)强化用地保障”中“将符合条件的竹材分解点纳入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范围,由区林业局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条款依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规〔2023〕8号)制定。
3.《实施意见》主要依据三元区竹产业发展实际,在上位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范围内制定,根据我区竹产业发展规划,对新增和完善新型竹林经营主体、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加工企业和自动化数字化高端笋制品龙头企业、新建竹山分解点和培育竹标准材加工企业进行了目标明确,同时编制了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对2024年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提升了《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
六、注意事项
1.“万寿岩”公共商标使用需向三元区富硒产业发展协会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使用。
2.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的竹林机械应符合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七、关键词诠释:
竹材(笋)物理分解点:用于竹材收集堆放、贮存以及笋竹原料初加工中切断、剖分、拉丝、剥壳等物理分解流程的场地。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三元区林业局 陆军;联系电话:15860890868。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三元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9日印发了《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将制定情况作一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要求“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为发展竹产业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出台了多份文件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区竹林面积达41.14万亩,多年来在产业发展中存在竹山经营效益不高、企业小而散、产品同质化明显、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解决上述发展瓶颈问题,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2.制定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闽政办〔2023〕2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规〔2023〕8号)等文件出台该《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竹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发挥我区竹资源优势,补足产业发展短板,切实将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进展
《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由区林业局牵头起草,区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为起草工作提供建议。《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于2024年1月形成初稿,多次在区内征求区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修改。4月25日,蔡明泉副区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5月20日至6月19日,《实施意见(送审稿)》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2024年6月21日,区政府区长肖世龙主持十届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对《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审议,会议原则同意,由区林业局根据会上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2024年7月19日,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四、范围期限:
1.适用范围:三元区辖区内
2.期限:文件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五、主要内容:
1.《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分别为明确目标方向,打造产业发展新格局;明确建设重点,打造全链条产业体系;推进融合发展,增强竹产业发展活力;实施创新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升级;推广“以竹代塑”,推进新业态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区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发展方向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对2024年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文件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实施意见》中第六大点“(四)强化用地保障”中“将符合条件的竹材分解点纳入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范围,由区林业局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条款依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规〔2023〕8号)制定。
3.《实施意见》主要依据三元区竹产业发展实际,在上位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范围内制定,根据我区竹产业发展规划,对新增和完善新型竹林经营主体、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加工企业和自动化数字化高端笋制品龙头企业、新建竹山分解点和培育竹标准材加工企业进行了目标明确,同时编制了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对2024年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提升了《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
六、注意事项
1.“万寿岩”公共商标使用需向三元区富硒产业发展协会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使用。
2.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的竹林机械应符合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七、关键词诠释:
竹材(笋)物理分解点:用于竹材收集堆放、贮存以及笋竹原料初加工中切断、剖分、拉丝、剥壳等物理分解流程的场地。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三元区林业局 陆军;联系电话:1586089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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