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

日期:2022-12-30 09:07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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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2022年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出台,为下一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5月13日,省审改办下发《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函》(闽审改办函〔2022〕2号),对做好行政许可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9月14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9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函》等通知,对上级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认领,并纳入本级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工作进展

  1.2022年11月中旬,区审改办牵头着手组织开展了我区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要求区直各有关单位依据权责、依法依规在《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中全面认领本行业系统在三元区区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事项。

  2.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多次征询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后,起草《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

  3.2022年12月10日,将起草的《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通过内网征求区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住建局、司法局、教育局、人社局等多个部门意见,最终形成《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送审稿)。

  4.2022年12月12日,《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送审稿)报送三元区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并通过。

  5.2022年12月30日,由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元政办规〔2022〕8号)。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我区行政许可事项。

  确定我区176项行政许可事项,详见公布的《三明市三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主要目的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明政办规〔2022〕10号)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发改局  肖杨:0598-75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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