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2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禁火令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我区天气持续晴好,森林火情等级达到4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及《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2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2]16号),特发布此禁止野外用火通告。
二、工作要求
2022年10月31日0:00起至2022年11月6日24:00止,为全区林区野外用火禁火期,在全区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文件依据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以及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冬至、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野外用火。”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2022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2年10月31日-11月30日),《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2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2]16号)文件要求。
解读机构:三元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郭澎潮
联系电话:1395092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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