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

日期:2022-07-04 17:31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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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7月4日印发了《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元政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有关编制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一、编制背景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更好地规范野生动物的执法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预防和控制疫源疫病传播。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出台该《通知》。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审议签发情况

  区林业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通告》之后,经征求三元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查意见后,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通告(送审稿)》,并按程序报请区领导审签,于2022年7月 4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通告》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禁猎区为三元区行政区域内,二是禁猎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三是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四是特殊情形猎捕规定,五是法律责任,六是举报电话为110、0598-8093069。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元区林业局:黄海凤

  联系电话:1385085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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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7月4日印发了《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元政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有关编制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一、编制背景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更好地规范野生动物的执法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预防和控制疫源疫病传播。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出台该《通知》。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审议签发情况

  区林业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通告》之后,经征求三元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查意见后,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通告(送审稿)》,并按程序报请区领导审签,于2022年7月 4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通告》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禁猎区为三元区行政区域内,二是禁猎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三是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四是特殊情形猎捕规定,五是法律责任,六是举报电话为110、0598-8093069。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元区林业局:黄海凤

  联系电话:1385085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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