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发改函〔2024〕7号
办理结果:A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第20242023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把解决停车难问题作为刺激消费的重要抓手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已制定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2021年8月,市发改委会同市城管局出台《三明市发改委 三明市城管局关于三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明发改价格〔2021〕165号),明确停车服务收费按照不同停车场所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按类别划分,除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停车场所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鼓励单位和小区错时错峰开放停车场,单位停车场在下班时段、小区在上班时段对外开放。鼓励单位和各类小区与三明智慧停车运营方合作。社会停车场(含各小区停车场)鼓励停车价格以不高于路内停车和长时间停车优惠为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明确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情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根据《关于三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作出调整内容如下:一是调低首停收费标准。将2小时首停收费标准由原4-5元调整至3-4元,将超首停时间的计费单位时间间隔缩短为30分钟,有效提高车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二是优化差别化收费政策。会同市城管及交警部门,对市区路段作出重新划分,根据路段实行差别化收费,减少停车费用,让利于民。三是延长首停免费时间。将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首停免费时间由原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方便市民临时停车办事,切实惠民利民。四是增加停车免费减免情形。在原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免费情形基础上,增设特殊车辆免费停放情形,同时,对公园、体育馆等公共活动场所的专用停车场,实行1-4小时免费停放。
分办单位领导:施晓翌
单位联系人:欧阳小妹
联系电话:18960573162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 5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