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卫健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244027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6-26 11:10 来源:三元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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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卫〔2024〕47号

  办理结果:A

民革三元区第二基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托育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上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意见,把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加强托育服务工作作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摆到重要工作日程,认真抓紧抓好,托育服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24年6月,全区已登记备案托育机构达27个,提供托位数2264个,其中普惠托位1225个。并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构建服务体系:

  一、强化政府主导,构建规划布局体系 

  (一)政府主导落实部门职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连续四年把托育服务发展项目纳入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出台了《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为做好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建立三元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时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和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稳定健康发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制定全区托育发展目标。制定《三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三元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整体解决方案》,把托育服务发展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做到一同规划,一同实施。重点解决2021年至2025年托育发展问题,逐年分解落实“十四五”托位数年度目标,建立托育机构发展年度项目储备库,确保“十四五”期末全区实现每千人口拥有5个托位,总托位达2050个,普惠托位占70%的整体目标。

  (三)推进一街一普惠建设。我区制定了一个街道一个普惠托育园的建设计划,按照“一街一普惠”的原则,到2025年底实现中心城区每个街道至少设立一个普惠性托育园,截至目前辖区7个街道均建有普惠托育园,中心城区街道普惠性托育园的覆盖率达到70%,非中心城区按照人口结构和实际需求布点建设。支持托育机构、社(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多元主体开设公益普惠托育点,尽可能为家长在家门口、单位门口提供便捷的托育服务。 

  (四)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资金投资、省级预算内资金投资和省财政资金补助,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为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支持政府部门示范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腾挪富余办公用房、公租房等,采取单独、联合专业托育机构等形式,建设一批托育服务机构,为本单位职工和周边居民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2019年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以来,我区托育服务领域共有9个项目获中央及省预算内资金、省财政资金补助,项目总投资2460万元,争取补助资金1220万元,目前项目均已建成投入使用,提供1225个普惠托位。

  (五)推进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引导我区高等学校、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开展托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目前,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在原有的“早期教育”专业的基础上,增加“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第一批该专业100名学生已于2023年入学。同时在三明市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校内建设一个110个普惠托位产教结合的托育示范园,为保障婴幼儿托育服务人才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劳动部门连续五年(2020-2024年)将育婴员、保育师(托育师)列为年度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提高30%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支持托育相关机构组织员工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专业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符合条件的依申请予以职业技能培训“见证补贴”和一次性节能鉴定补贴。

  (六)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存量资源加大托育服务设施供给力度,统筹推进托幼一体化设施建设。为鼓励民办幼儿园(含机关、国企、集体开办的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发展托幼一体化。我局会同教育局出台了《三元区民办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条件、流程和优待。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区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完成至少6个公办幼儿园托育班建设。

  (七)构建多元化供给体系。依托社区、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主体多元、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发展以家庭为主体的托育指导。完善家庭育儿指导支持体系,依托基层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指导机构、社区、妇联等力量,为婴幼儿家庭开展照护指导服务。并每年常态化坚持举办家庭婴幼儿照护培训指导,大力传播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二是提升以社区为中心托育服务能力。把做好托育服务作为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加强社区服务和办公场所建设、推进社区协调共建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三是将用人单位办托纳入工作重点,在人员、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于利用自有场地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支持的用人单位,可以优先推荐申报“爱心用人”单位,向上申请资金,目前三钢集团、市妇联、三明医科院等单位,合计获得300多万的资金支持。

  二、加强行业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标准规范和行业监管,引导托育市场有序发展,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备案登记。根据举办托育机构的性质,向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审批(或注册)和登记。托育机构登记后,相关部门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给卫生健康部门,由托育机构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健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卫健部门根据规范要求开展备案工作,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并向社会公示。

  二是加强准入限制。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评价为“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安全消防检查合格证明或第三方检测证明、场地证明、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包含学历证明、健康合格证明、专业资格证明等)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托育备案必需材料,从机构资质、场地要求、人员规范上把好托育机构准入关。同时,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托育机构,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D级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婴幼儿饮食安全。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按照《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要求,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器材及安保人员,落实人防、技防和物防等基本建设要求。今年,拟组织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各类托育机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推动各类托育服务机构进一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守好安全底线。

  加强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2020年以来,卫健部门常态化深入托育机构现场,帮助托育机构解决实际困难,指导托育机构做好卫生保健、健康培训、健康服务、招生开园工作。近期,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通知要求,开展托育机构摸底核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规范治理整改。年内,进一步抓试点抓精品,认真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并拟在适当的时候召开试点经验现场会,弘扬先进典型,加强示范推广,推动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卫健部门组织妇幼、疾控、卫生监督力量,立足职能职责,不断完善托育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督导评估机制,通过联合调研、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访调查、组织第三方机构定期评估、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做好跟踪监管,帮助托育机构建立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制度,监督指导托育机构科学有序做好入托准备和在托安排。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定期对托育机构进行安全督导检查,督促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场所消防及婴幼儿餐饮食品安全。

  三、落实要素保障,构建支持政策体系 

  围绕托育建设任务,落实要素保障支撑,确保托育服务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一是房租减免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一是承租国有经营用房的,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减免托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房屋租金的出租人,鼓励国有银行按照其资质水平和风险水平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二是探索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国有房屋等物业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委托专业化托育服务机构经营。对存在房屋租金支付困难的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合同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方式延期收取。

  二是落实税费保障。一是对托育服务机构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二是对托育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三是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四是严格落实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托育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三是落实金融保障。开展普惠托育专项再贷款试点,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提供贷款和保险,根据试点情况,在对政策进行评估完善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年内计划通过政府为托育机构购买保险,按照竞争择优原则,为托育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保险。

  我区托育服务工作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完善健全托育服务体系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加快托育服务事业发展任重道远。今后,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理清工作思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不失时机地推动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领导:叶玉坤

  单位联系人:郑步新

  联系电话:8223372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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